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阜阳市教育局、颍州区教育有关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学生2023年下半年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
阜阳市颍州区教育局
二、认定范围
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三、认定对象
本次认定对象包括以下2类申请人:
1.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我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2.已经通过网上报名(时间:10月16日至10月27日),且现场认定机构选择“阜阳师范大学学生处”的学生。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四年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在本次认定范围内。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集中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
根据阜阳市颍州区教育局规定,本次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仅限到南三环淮河路2019号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六院)健康管理中心(科教健康中心楼四楼)参加体检,在其他医院体检的结论不予认可。
体检时间为10月17日至11月8日(周一至周六上午7:30--11:00体检,周日不体检)。
2.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早晨,要求空腹、不饮水,且于体检前3日不饮酒。
(2)体检时须携带本人网报时上传的同底版照片1张,由医院张贴在体检表上(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提供)。
(3)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
2023年11月10日(上午8:00-12:00 下午2:00—5:30)。
2.确认地点
大学生事务中心(西湖校区正行楼101室)。
3.确认材料
学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体检表、证件照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现场确认材料清单》(附件1)。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确认材料收齐后送阜阳市颍州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学校配合颍州区教育局按其申报学科颁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和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及相关说明
1.各学院请将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到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指导其把握好认定流程中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按期完成各项工作安排,逾期不再受理。
2.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政策文件可自行登录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凡经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认定工作中如需咨询,请与学生工作处联系,联系电话:2596345。
六、重要提示
1.2023年阜阳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由阜阳市教育局自主开展,未在我校设点。请申请人注意根据阜阳市教育局的有关通知要求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等相关工作。
2.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3.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4.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附件:1.现场确认材料清单
2.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幼儿园)
4.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