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文件
学〔2024〕48号
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生师范专业
奖学金申请和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联合培养学校:
根据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教计〔2003〕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师范专业奖学金申请和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1.毕业一年内在安徽省内从事教师职业的我校2024届师范专业毕业生(不含考取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转学的或转专业的毕业生须转学或转专业前后的专业均为师范专业)。
2.任教单位须为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且招收全日制学生的学校,不含教育咨询、培训机构等;在外省从事教师工作的不予受理。
二、发放标准
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按500元/学年发放。
三、申请时间
此次师范专业奖学金的发放工作分两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
第二批次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
四、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复印件(第一批次申请可不用提供);
2.与任教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如有考取正式教师编制或特岗教师的毕业生因特殊情况无法签订聘用合同的,可提供经县级教育局盖章的网上公示材料);
3.《阜阳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4.由任教学校开具并经其教育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工作证明原件(参见附件1),证明须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报盖章。(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者须提供该材料)
以上材料中,2-4项材料任选一项提供即可。
五、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学工系统,填写相应信息,并逐一上传申请材料(非压缩包),操作流程详见《学工系统师范专业奖学金申报和审批操作流程》(附件2)。
2.学院初审。辅导员、学院分别对学生的申请条件以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在学工系统填写审核意见,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3.学生处审核、公示。学生工作处组织人员对所有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对审议通过的学生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
4.学校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校长办公会审批。
5.奖金发放。上述流程结束后,报财务处一次性打卡发放。
六、工作要求
1.通知宣传到位。各学院和各联合培养学校要认真做好此次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的通知和宣传工作,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理解文件精神并及时进行申请。
2.审核把关到位。各学院和各联合培养学校要对毕业生的申请材料严格把关,如发现使用虚假伪造材料获得师范专业奖学金,将如数追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如有涉嫌伪造证件、公章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及时提交上报。请各学院把握时间节点,在各申请批次时间截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和学工系统操作。逾期不再受理。
4.各联合培养学校需参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生师范专业奖学金申请和发放工作,确保联合培养学生享受与校本部学生同等待遇,所需经费由各联合培养学校负责落实。请最迟于2024年7月20日前将电子版《申请师范专业奖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及财务发放凭据(加盖学校公章,pdf扫描格式)报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申请表(附件4)及审批过程性材料由各联合培养学校归档。
联系人:刘文静,电话:2595976。
附件:1.工作证明
2.学工系统师范专业奖学金申报和审批操作流程
3.申请师范专业奖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
4.阜阳师范大学本科生师范专业奖学金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