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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16年度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6-23 11:11:43 来源: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社会责任教育,有效对接省级、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度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及指标

(一)教学研究类

1.综合改革专项:拟立项2—3项,由学校深化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2.一般研究项目:拟立项50项左右。由各教学单位自主组织初评,拟定立项名单,报校本科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审定,立项指标限额分配详见申报指南。

3.定向委托项目:拟立项4项。针对校院两级教学管理运行机制、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规划与管理、新生入学教育资源建设、特色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等问题,委托专门团队研究。

4.特色研究项目:拟立项2—3项。针对校企校地协同育人、基础教育改革(高考改革、中考改革、基础教育示范校建设)设立重点研究项目。

综合改革专项、定向委托项目、特色研究项目按不低于校级重点项目的标准予以资助。综合改革专项、定向委托项目、特色研究项目以及2015年度立项的优秀项目择优推荐省振兴计划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各教学单位入选的本年度校级一般研究项目,可以从省级质量工程教学研究项目、省振兴计划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任选一类项目进行申报,学校将择优推荐。

(二)专业建设类

5.品牌专业建设项目:拟立项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2—3项,支持学院“一院一品牌”专业建设。学校不再另设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等项目。学院根据品牌专业建设需要,在拟定的品牌专业范围内申报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等项目,学校将择优推荐。拟立项的品牌专业若在省级振兴计划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资助的在研项目序列,学校不再重复支持经费。(详见《阜阳师范学院品牌专业建设五年行动计划》)

6.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项目:拟立项2项。拟立项专业必须是列入学校预警、停招、停办的专业;学校依托该类项目,根据专业结构优化调整需要,遴选推荐省振兴计划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项目。

(三)课程建设类:

7.网络课程资源建设项目:拟立项60门,详见《关于开展网络课程资源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教〔2016〕49号)。本年度,学校不再另设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MOOC)课程等项目。省级课程类建设项目(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除外)原则上在学院申报的网络课程资源建设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

(四)团队建设类

团队建设类项目(创新创业类除外)优先在学院品牌专业建设范围内遴选。

8.教学团队:拟立项3个,优先立项创新创业教学团队1个。

9.名师工作室:拟立项1个。

(五)实践育人类

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示范实验实训中心项目优先在学院品牌专业建设范围内遴选。

10.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拟立项1个。

11.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拟立项1个。

12.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示范项目:拟立项1个。

1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立项90项。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教〔2016〕50号),学校于5月份推荐上报30项国家级项目,该30项同时列入校级立项;本次将再遴选校级项目60项,同时将列入省级推荐项目。

14.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计划:拟立项2个。

(六)教学奖励类

15.教学成果奖:拟评选特等奖3项、一等奖7项、二等奖10项。

16.教坛新秀:拟表彰9名。

17.教学名师:拟表彰4名。

二、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单位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组织相关力量对应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开展项目论证,填写项目申报表,并按规定时间报送申报材料。

(二)学校汇总各单位申报材料,审核项目申报资格,组织专家初审、学校本科教学专门指导委员会评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各类项目立项工作。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各单位或个人在申请项目时,除满足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外,应符合《阜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及评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条款(综合改革改革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受此限制):

1.作为主持人,同一单位或个人,同一年度内在同一子类别项目中申报同级别项目数不超过1项;作为参与人,同一年度内参与申报同级别同一子类别项目数最多不超过2项。已确知为未获批立项的项目,可继续参与后续批次申报。

2.在同一子类别项目同级别及以上级别中主持在建或在研项目的,原则上不得再申报该子类别同级别及以下级别项目。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设1人,文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满足项目申报文件规定的其他申报条件,如在年龄、职称、前期成果等有关要求。

(二)已获振兴计划、能力提升计划立项资助尚未结题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校级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申报资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望各单位合理安排时间,妥善布置并及时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

(二)各单位在认真审查各项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组织本单位评审和推荐工作,统一汇总本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和拟立项的项目,于2016年7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书A表(一份)报送至学校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西湖校区综合楼1025室)。学校不受理个人名义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三)为推进项目管理信息化,本次项目申报实行网络申报。请项目申请人务必在7月14—19日通过学校本科教学工程网站(http://202.38.95.115/QRMIS10371/Account/Login)提交相应的申报书B表(须匿名)电子版。

(四)2016年省级质量工程部分项目将从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遴选推荐,报省教育厅批准后以省级项目立项。

(五)项目申报文件、申报指南(含申报表格)可登陆学校本科教学工程网站下载。

(六)申报工作联系人:朱清霞,电话:2596221。

 

 

附件:2016年度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阜阳师范学院

                                               2016年6月8日

2016年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指南.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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