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安徽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引导高校毕业年度学生到中小企业实习见习促进留皖就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41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引导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到相关单位进行见习,同时结合文件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
一、就业见习信息获取
安徽公共招聘网设“青年见习”专栏(http://www.ahggzp.gov.cn/ww/a/a/wwaa_theme_jxpt.html?WEB_CURRENT_CITY=340000000000),含见习政策法规、各地见习岗位查询、安徽省青年见习经办服务机构联系方式等。
二、就业见习期限
就业见习期为3——12月,且每位大学生只能参加一次。
三、注意事项
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学生只能去中小企业参加就业见习,毕业后高校学生可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就业见习。
附件:1.《关于引导高校毕业年度学生到中小企业实习见习促进留皖就业的通知》
2.青年就业见习和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
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问答
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