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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阜阳师范学院考风考纪巡视与评估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6年07月22日 10:45  点击:[]


 

关于印发《阜阳师范学院考风考纪巡视与评估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现将《阜阳师范学院考风考纪巡视与评估工作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阜阳师范学院

                         20151020

 

阜阳师范学院考风考纪巡视与评估工作

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环节管理和质量监控,强化考风考纪巡视与评估,促进优良考风、学风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组成的考风考纪巡视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工作方案并对巡视和评估工作进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考风考纪巡视与评估工作方案制定和组织协调。成立由教学工作督导组、教务处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评估专家组,负责各学院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巡视与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学院应根据考试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自评工作组织。

第三条考风考纪巡视与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教师监考行为规范情况、考场布置和安排情况、学生遵守考试纪律情况、试卷命题规范情况、考试组织管理情况和特色管理举措等,具体评估内容和指标见《阜阳师范学院考风考纪评估表》(见附件)。

第四条 考风考纪巡视与评估工作按照如下流程开展:

1.考试开始前1周,教务处根据期终教学工作安排,制定并发布考风考纪巡视与评估工作通知;组织召开评估专家组工作会议,研讨并制定巡视与评估工作计划和安排。

2.考试期间,各学院对本单位考场进行巡视和自评。评估专家组根据工作安排对各考区开展巡视,按评估标准逐项评分。评估专家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阶段性合议,将合议意见填入评估表,合计总分并签名后交教务处。

3.考试结束后,教务处组织召开总结会议,汇总巡视与评估意见,向各单位进行通报反馈。

第五条 依据评估专家组的评估打分,结合校领导和教务处巡视意见,每学期评选若干“考风考纪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对考试违纪查处不力和考试组织管理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取消其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六条 教务处和各学院要认真总结考风考纪评估工作经验,以评促管,提高考试工作质量,营造良好的学风、考风氛围。

第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阜阳师范学院考风考纪评估办法(试行)》(院教字〔2001〕37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            阜阳师范学院考风考纪评估表

评估

指标

参照点

分值

得分

(分)

教师监

考行为

20分)

监考人员佩带监考证;

5

 

无迟到、早退,无擅离考场或中间换人现象;

5

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试卷,核对考试科目,并点验数目;

4

监考中认真负责,无聊天、玩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等现象;

6

考生

行为

15分)

考生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无迟到现象;考试证件摆放在课桌显眼的位置;

6

 

考生衣冠整齐,考试过程中保持安静,服从监考教师管理;

4

不将手机和其他电子存储设备带入考场(试卷上明确说明的设备除外),无代考和其他违纪作弊现象发生;

5

考场

情况

10分)

考场整洁卫生,单人单桌(连椅排座要有间隔);

5

 

考前清场,学生携带的物品集中存放,考场布置符合要求;

5

考试

过程

30分)

监考教师及时制止违纪考生,对有作弊违纪苗头的考生提出警告;

5

 

违纪行为如实记入《考场记录》,并上报学院评估领导小组;

5

无提前5分钟以上发卷的现象;

5

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结束时,考生立即停止答卷;

5

考场内监考教师分工明确,考场秩序良好;

6

考生提前半小时离场人数不超过30%

4

考试组

织管理(25分)

学院考试安排合理,按时提交考试日程表,数据准确,格式规范;

5

 

学院试卷命题、印制审查严格,符合标准;

5

学院考务领导小组认真负责,分工明确,值班巡视正常;

5

对各种考试违纪、舞弊情况,及时查处,措施得力;

5

学院考试纪律宣传教育到位,诚信考试氛围浓郁;

5

加分项目(5分)

学院考试组织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有特色和创新,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项为额外加分项)

5

 

合计

 

评估学院                         评估专家签名:                    时间:

上一条: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下一条:关于印发《阜阳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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