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我校学科建设与管理,评估学科建设成效,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科建设力度,优化学科结构,根据《关于公布校级一流学科遴选结果的通知》(校研〔2019〕2号)、《阜阳师范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20〕19号)和《阜阳师范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校研〔2020〕23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校级一流培育学科开展评估验收及一流建设学科开展2021年度考核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估验收和考核对象
1.评估验收对象:校级一流培育学科
2.年度考核对象:校级一流建设学科
二、学科自评
1.评估验收内容。自评时间为2022年4月6日—4月20日。各一流培育学科团队及所在学院要全面总结自立项建设以来的学科建设情况,对照一流培育学科申报建设目标,系统梳理学科团队(申报书中团队成员)取得的系列成果(注意学科归属),完成《阜阳师范大学一流培育学科自评总结报告》(附件1)、《阜阳师范大学一流培育学科评估验收简况表》(附件2)、《阜阳师范大学一流培育学科成果统计表》(附件3),并提供支撑证明材料。
2.年度考核内容。各一流建设学科分别从师资队伍、学科平台、科研项目、学术成果、科研奖项、评估建设、学科经费使用等方面全面总结2021年度学科建设取得的成效,查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填写《阜阳师范大学一流学科2021年度考核表》(附件4)、《阜阳师范大学一流学科2021年度考核统计表》(附件5)。
三、学校评估
学校评估时间为2022年4月底前。主要程序分别为:校外专家函评;阜阳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评估;学校审定公布结果。
四、评估结果
1.评估验收及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评估验收不合格者,限期整改。1年后重新评估验收,重新验收仍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学科带头人称号,并将在该学院下一轮次的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中提供重要参考。
五、相关要求
1.各类成果,须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高水平学术论文提供论文千亿体育登录-千亿体育平台复印件,论文级别证明可依据中科院JCR在线平台查询由图书馆出具证明;科研项目提供立项证明或通知,专著、教材提供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奖项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文件等证明材料。没有正式发表、出版、立项的各类成果不在提供之列。评估验收成果统计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年度考核成果统计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2.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同一教师确有多个学科的成果,可分别填写在多个学科(不能重复填写),即:同一成果原则上只能记一次分。同一成果(含若干共同作者),若由多人填报、多学科重复填报,对确属跨学科的成果,可按内涵“归属度”拆分填写在多个学科,须由成果第一完成人确定参与学科及各学科参与比例,并签字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六、材料报送
将填写完整的相应附件1-5纸质版一式两份(盖章),连同相关支撑材料(装订成册1份),于2022年4月20日17:00前交至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正行楼1007室),电子版发至邮箱:yjsc6509@126.com。
逾期不报送相关材料的,其考核与验收结果将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特此通知。
附件:1.阜阳师范大学一流培育学科自评总结报告
2.阜阳师范大学一流培育学科评估验收简况表
3.阜阳师范大学一流培育学科成果统计表
4.阜阳师范大学校级一流学科2021年度考核表
5.阜阳师范大学一流学科2021年度考核统计表
研究生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