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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部署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发布时间:2016-03-24 16:36:31 | 浏览
 

  3月22日下午,在西湖校区综合楼1204会议室校党委副书记、院长、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海涛主持召开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学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校党委委员、副院长、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文雍,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李国强,三个授权学科负责人,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研究生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研究生处处长房正宏传达了教育部和安徽省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解读了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及复试工作方案,强调了招生录取工作的纪律要求。与会人员就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对调剂复试的程序、复试比例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

  李国强从强化监督的角度提出,本着对研究生教育高度负责的原则,要规范、按章操作,要遵守复试纪律、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李文雍指出,我校研究生招生一直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过去两年的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平稳、有序,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面对2016年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大家一定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文件规定,要按照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的要求,细化复试工作方案,严肃纪律、保障服务,确保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圆满。

  吴海涛对会上商议的相关事项予以肯定,强调三点:一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考”,复试则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必要环节,相关部门及培养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复试工作;二要规范操作。规范操作的前提是先学习文件、吃透精神,并定好方案规则、纪律定在前头。要完善工作方案、牢记纪律要求;三要协同配合。研究生处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学生处、保卫处要做好考生心理健康测试工作及复试其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相关学院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精心组织好复试工作安排。各部门和学院应保持沟通、紧密协作,圆满完成招生工作的各项任务。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23日开始进行。

(李世刚 通讯员:徐礼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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