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批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工作的通知(院字〔2010〕13号)

2010年04月18日 10:23    李亮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推进我校重点学科建设与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切实提高学科整体实力和综合水平,依据《阜阳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按照学校2009—2010年度第二学期党政工作要求,决定开展第七批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标

    按照“坚持标准、突出重点、发挥优势、体现特色、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应用型、交叉型、新兴型学科为重点,通过评审,拟遴选3门校级重点学科。通过加大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增强团队意识,提升科研水平,凸显学科特色,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

二、遴选条件

    根据《阜阳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报校级重点学科,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发展前景:符合学校学科建设总体发展需要,具有鲜明学科特色和较大发展潜力,能带动和促进相关学科发展。

    2.研究方向:具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明确的、有一定优势的研究方向,并已在相应研究方向上取得一定前期成果,具备承担科研项目能力。

    3.学科团队:学科队伍学历、学缘、职称与年龄结构比较合理;学科带头人有丰富研究成果和一定学术影响力;有一定数量学术骨干。

    4.科学研究: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和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近5年内科研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主持三类及其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音乐、美术、体育类主持四类及其以上的科研项目2项;

  2)获得三类以上科研奖1项,或者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或者出版著作1部以上(第一作者),或者获得三类成果推广1项,音乐、美术、体育类要求获得二类教师专业实践业绩1项或二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获奖排名需第一);

  3)作为第一作者在二类以上正刊发表论文12篇以上,音乐、美术、体育类要求作为第一作者在二类以上正刊发表论文6篇以上。

    5.学科平台:建有本学科实验室或科学研究机构,具备承担学科研究能力。

    6.学科交叉:学科能够利用不同学科的知识与方法,从事学科交叉研究,具有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能力。

    7.人才培养:人才培养定位科学,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良好,学生专业技能突出,社会声誉较高。

    8.社会服务:具有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转化科研成果能力。

三、遴选程序

校级重点学科的遴选,依据学校学科建设总体规划,采取学科点申报、学院审核、专家组评议、学校审批的形式择优确定。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各申报单位根据学科现状和发展规划,结合重点学科遴选原则和条件,认真组织推荐和申报工作,填写《阜阳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申请表》(请从学科建设处网页上下载)。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请于4月30日前将一式二份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和各种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统一报送学科建设处,逾期不予受理。

    2.审查:学科建设处负责审查各学科申报材料,对符合评选条件的申报学科,提交学校重点学科评选专家组评议。

    3.评选:学校组成重点学科评选专家组于5月中旬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和评议,评选出重点学科推荐名单。

    4.审批:专家组推荐的重点学科名单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审定通过的重点学科,由学科建设处发布通知。

 

 

阜阳师范学院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八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第七批校级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院字〔2010〕41号)

下一条:关于公布校级重点(建设)学科评估验收结果及第六批校级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院字〔201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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