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阳师范大学关于切实做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应急预案》的通知

作者:黄正杰 时间:2020-02-06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阜阳师范大学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阜阳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每日报告

阜阳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8日

阜阳师范大学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切实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校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力遏制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程 曦

副组长:周 峰 李文雍 涂红松(常务) 张庆旭 汪芳启

成 员:王 清 卢少求 朱义强 刘克思 刘晓娟 李国强 吴学军 辛卫民 张 宏 张 建 房正宏 高家芳 唐超峰 盛 鹏 臧岳林 檀竹茂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重大决策部署,负责全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制定全校疫情防控重要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全校疫情防控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同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盛 鹏

副主任:王 清 卢少求 刘克思 张 宏 张 建 房正宏 唐超峰 臧岳林 檀竹茂

二、明确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学校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三、细化工作分工

(一)各单位成立领导机构

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各单位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力量开展防控,依法依规有序管控,构建“学校—学院—班级”三级预防控制体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全校各二级单位)

(二)做好值班值守

认真落实学校值班制度,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责任单位:全校各二级单位)

(三)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面向全校师生员工,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并编发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醒外出师生员工和家属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做好自身防护,加强体育锻炼;引导师生员工及家属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要求师生员工不得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及时发布校内疫情有关信息,避免引发师生员工恐慌。[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校办公室、学生处、研究生处、后勤集团(校医院)、各二级学院]

(四)了解和掌握假期师生员工动态

1.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去向,做好信息登记。(责任单位:全校各二级单位)

2.掌握寒假期间在校学生情况,密切关注和监测留校学生的健康状况;做好留校学生的晨午检工作,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者,及时报告至校医院;留校学生不得随意离校。[责任单位:学生处、研究生处、后勤集团(校医院)、各二级学院]

3.加强与参加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师生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其健康状况,并通知其停止一切社会实践活动。(责任部门:校团委、各二级学院)

4.全面了解本单位教职员工及其家属假期外出、亲友来访及健康情况,及时掌握动向,做到精准摸排。(责任单位:人事处、校办公室)

5.准确统计湖北籍学生相关信息,并将信息报送学生管理部门、校医院备案。如发现有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者,第一时间拨打120并报告校医院;及时了解掌握这部分学生情况,表达学校的关心关爱,加强健康和防疫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学生处、研究生处、各二级学院)

(五)加强管控大型活动

全校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活动;召开小型会议,参会人员应正确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并做好其他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责任单位:全校各二级单位)

(六)加强校园和教工住宅区安全管理

1.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控制校园外来人员,做好教工住宅区外地来阜人员摸排工作;加强保卫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在学校进出口处设置红外线体温监测仪或体温测量设备,必要时设置进入车辆消毒设施。(责任单位:保卫处)

2.督促物业对教工住宅区严格管理,做好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登记备案工作;居民凭有效证件进出教工住宅区;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教工住宅区。[责任单位:后勤集团(校医院)]

3.暂时关闭校内教职工活动中心。[责任单位:后勤集团(校医院)、保卫处]

(七)加强联防联控

加强与阜阳市卫生健康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调整校内防控工作措施。积极配合有关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科研攻关,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责任单位:后勤集团(校医院)]

(八)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上级要求和疫情发展形势变化,确定新学期开学时间;做好学生延期返校的准备,及时通知全体学生留意校园网公告,不得提前返校。(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2.通知假期返乡学生,未到开学报到时间禁止学生提前返校,已经购票或其他原因需要提前返校的,应及时调整返程安排;凡是发烧、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者,症状消失后14日禁止返校。(责任单位:学生处、研究生处、各二级学院)

3.假期期间,提醒从疫区返校教职工自觉居家健康观察14天,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主动向本单位报告健康状况;对从疫区严重地方返校教职工开展追踪和医学观察、健康筛查,及时向校医院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单位:人事处、校办公室、校医院及其他各有关单位)

4.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设预检分诊处,做好门诊记录,对发热病人实行首诊跟踪负责制,及时了解发热师生员工病情转归情况。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按阜阳市卫生健康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处置。[责任单位:后勤集团(校医院)]

5.落实后勤、卫生设施保障。在春季学期开学前,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地面桌椅进行擦拭消毒,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加强食堂、饮用水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午检工作并备案检查。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责任单位:后勤集团(校医院)、各有关单位]

(九)加强疫情监测和摸底排查

1.开学报到时,全面开展健康状况排查,对从疫区返校的师生进行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报告校医院并提醒做好防护措施,帮助其到就近医院接受诊断治疗,校医院按要求进行相应的跟踪指导。[责任单位:后勤集团(校医院)、各有关单位]

2.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学生晨午检工作,及时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好晨午检记录,预防和控制群体性疫情发生。(责任单位:学生处、研究生处、各二级学院)

(十)做好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

根据需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红外线体温计等,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责任单位:财务处、后勤集团(校医院)、各有关单位]

(十一)及时报送疫情信息

严格执行疫情信息逐级报告制度,建立疫情信息员制度,后勤集团(校医院)设疫情处置员1名,各单位至少设疫情联络员1名。自即日起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如无异常情况,每天上午11:30前电话或微信或QQ报告至学校总值班室;如有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置,及时、如实填报防控情况每日报告,报送校医院和学校总值班室。

校医院联系人:唐超峰,值班电话:13085587888;

学校总值班室(校办公室)联系人:周宁、孙道助,电话:0558-2596233,电子邮箱:242197076@qq.com、114645209@qq.com。

(责任单位:全校各二级单位)

四、严格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此次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和个人,启动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通讯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邮政编码: 236037  办公电话: 0558-2591100 2591092  阜阳师范大学 法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