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工作的通知(学〔2020〕3号)

作者:黄正杰 时间:2020-02-06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专题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1.精准掌握学生信息。在前期摸排汇总学生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对各班级的学生数,补充漏报的学生信息,确保全面掌握所有在籍学生信息。要准确掌握学生的健康、流动情况,要特别注意延期毕业的学生信息,确保这部分学生有专人负责联系。

2.及时沟通报告信息。各班级要建立信息日报制度和台账,要准确掌握重点学生的信息,湖北籍学生和目前暂住湖北学生的信息必须每天报送,生病学生的信息要准确掌握。各学院每天上午11点前及时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报表》并以电子形式报送学生工作处,联系人:赵淼;电话:15955812271。

3.加强学生教育服务。各学院要创新形式,积极开展学生教育服务工作,引导学生在调整心态、积极面对疫情的同时,停课不停学,自学精进,修炼提升。

4.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各班级辅导员要坚决主动地扛起政治责任,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松懈思想,坚守工作岗位,冲在前、干在先,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班级学生安全。要充分发挥班级和学生会、社团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宣传、带头落实防控知识和防控措施,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配合做好疫情监测工作。要坚持弘扬正能量,教育引导身边群众辨别各类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要顾全大局、坚定信心,积极主动配合所在单位、所在社区的有关工作安排,认真落实防控措施。

5.注重宣传典型。各学院要及时发现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梳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工作先进经验,有关情况及时报学生处。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报表

学生工作处

2020年2月1日

通讯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邮政编码: 236037  办公电话: 0558-2591100 2591092  阜阳师范大学 法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