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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学院2017年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计划

作者: 时间:2017-02-24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会议精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紧密围绕学校转型升级和内涵式发展目标,着力构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就业管理和就业援助体系,建立就业预警与反馈机制,做好就业指导、就业市场、就业援助、就业安全、创业服务等各项工作,力争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体面就业,创业人数稳中有升,全面提升就业创业工作服务质量和科学化水平。

一、就业指导体系:以学生需求为导向,打造就业指导“实用”课堂

1.定期开展毕业生走访活动,深入毕业生班级和公寓,掌握毕业生求职动态,倾听毕业生诉求;开展网页问卷调查,收集毕业生对就业指导课程的预期、建议及意见等信息。

2.建立就业指导教师业务档案,搭建就业指导教师交流平台。通过集体备课、培训学习、教学观摩、质量监督与评估、授课比赛、优秀论文评选表彰等方式提升就业指导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3.推进职业发展工作室建设,为职业发展、就业指导、创业基础课堂教育教学提供后续跟踪指导。聘请职业指导师、职业规划师、创业指导师、企业家等担任咨询顾问,为学生提供个性化辅导,提高就业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就业服务体系:以学生成材为目标,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实惠”平台

4.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做好“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就业信息网”、各学院主网页的就业专栏等网页维护工作,积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发布有效的用人单位需求信息。推广使用微博、微信、QQ平台等传媒,建立和完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业供求信息共享机制。

5.做好就业创业“两个服务月”各项工作。发布“致毕业生的一封信”,编印、发放《毕业生求职掌中宝》,开设毕业生班级学生干部就业知识专题培训班;继续开展创业模拟实训开班、创业政策校园行、创业企业实地走访、创业视频展播、校友报告会、西湖创客坊活动等活动,切实帮助毕业生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6.举办第十届大学生职业规划设计大赛暨大学生创业大赛,为省级比赛选拔优秀选手。通过宣传引导、层层发动,学院、学校、全省多层次比赛,培养学生树立职业发展与创业意识,提升学校竞争力与知名度。

7.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逐步建立就业实践基地人才需求与毕业生就业对接机制;发挥中小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办好年度供需洽谈会和校园招聘市场;落实好“大学生村官选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等基层项目;为毕业生提供量大质优的就业岗位。

8.全面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教育示范校”内涵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学校要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业基础》必修课,并纳入学分管理。加强“创业教育示范校”内涵建设,开展创业大赛、创业实训等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尝试建立“外聘”(聘用企业家和创业成功人士担任创业导师)和“内生”(学校专职教师到用人单位挂职锻炼)双向交流机制,培养创业指导师资队伍。

9.创业政策扶持和创业服务。与阜阳市工商局、人社局、财政局、科技局等部门通力配合,在资金、项目、技术、培训等方面对大学生创业给予更多扶持,在融资、项目开发、开业指导等方面提供后续支持服务。做好《就业创业证》申请与发放工作。

三、就业管理体系:以制度规范为准则,提高就业创业工作科学化水平

10.提升就业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修订、完善《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校园招聘市场管理办法》、《报到证管理办法》、《违约与改派管理规定》、《档案保留与转递办法》;出台《大学生职业发展咨询管理规定》、《阜阳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教师管理办法》、《阜阳师范学院创业培训管理办法》、《阜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11.发挥就业指导员在就业创业工作中的指导和纽带功能。继续实行就业指导员双周例会工作制度,做好就业指导员的选拔、培养和评优工作。

12.建立大学生就业工作督查机制。各学院就业工作要开展自查和接受督查,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和年度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是检查重点。定期开展就业工作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进工作。

四、就业援助体系:对特殊困难群体重点帮扶,提供有效援助

13.做好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建立帮扶数据库,开展“一对一”帮扶和后续跟踪服务,提供至少“一次个人职业咨询、一次就业岗位推荐、一次求职补贴”。

五、就业预警与反馈机制:就业工作动态监测是新常态

14.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是前提。加强年度供需洽谈会和校园市场参会单位的资质审查、规范管理和安保工作;注意防范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随时掌握在学不在校毕业生动态;会同学生处、团委等有关职能部门大力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活动,简化毕业生离校程序,做好离校各项服务工作。

15.实行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是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反映。2014年起,学校每年须于年底前编制并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完善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价体系。

   

    附件: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就业创业工作月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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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就业处

                         201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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