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阜阳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相关政策(优秀学生交流学习)

作者:张传智 时间:2015-06-12 点击数:

阜阳师范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外出交流学习办法(摘录)

 

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给我校学生提供开阔视野、交流学习的发展平台,进一步激发学生开拓进取、奋发成才愿望,认真落实《对口支援院校合作帮扶项目实施方案》,经研究并与安徽大学、安徽财经大学达成协议,学校决定自2013年开始从在校一年级或二年级学生中遴选部分优秀学生到安徽大学、安徽财经大学进行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学习,现将相关事宜摘录如下:

二、申请条件

申请到对口支援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无重修(重考)课程,其中一年级学生前一个学期,二年级学生前三个学期智育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30%以内;

3.符合专业方向对应原则,不允许跨专业申报;

4.具备适应新环境学习生活的能力,愿意到交流学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按时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

5.交流学生需征得家长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支付往返旅费、在外学习期间生活费、保险和医疗及其它相关费用。

……

(详情请咨询教务处,电话:0558-2596671,网址:http://210.45.32.7/xiweb/jwc/

 

阜阳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