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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招聘须知

作者: 时间:2014-11-18 点击数:

尊敬的用人单位:

感谢贵单位长期以来对我校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每年的10月中旬至次年4月下旬是校园招聘高峰期,为了贵单位来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发布招聘信息

请将贵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和招聘简章一同发送到就业工作邮箱(fyjyzd@126.com),并以贵单位的单位全名作为邮件名称,我们将及时发布招聘信息。

我校就业信息网不发布商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商业人才网站提供的招聘信息,也不发布任何商业信息。

二、申请校园专场招聘会

1.贵单位来人或来电(0558-25962482593116)联系,提供单位资质、招聘需求、岗位职责、薪资待遇、联系人与联系方式等,商谈专场招聘会的具体事宜。确定招聘会后,贵单位将招聘简章发送至就业工作邮箱:fyjyzd@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公司校园专场招聘会”或“**学校校园专场招聘会”)。

2.在校园招聘高峰期,贵单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邮箱:fyjyzd@126.com)预约招聘会的时间并发送贵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和招聘简章,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将尽快给予回复。

3.如贵单位行程或其他原因需变更或取消招聘会的,请务必在招聘会开场前3天与招生就业处联系,并出具书面的说明材料(传真号码:0558-2596248)。

三、参加学校2015届毕业生供需洽谈会

学校2015届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拟于2015321日在西湖校区举行。招生就业处将于下学期初发布《2015届毕业生供需洽谈会邀请函》,请用人单位届时根据邀请函邀请报名、参会。

四、招聘时间及场地安排

1.招聘会时间安排

校园招聘市场每周二、周五上午面向用人单位和学生开放(节假日除外)。

2.招聘场地情况

校园专场招聘地点设在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西湖校区学生公寓8号楼一楼),共有3个招聘场地,分别可容纳1008060人(无多媒体设备),请用人单位根据情况进行选择。

五、录用、签约

用人单位确定录用人员后,请将录用名单发送至就业工作邮箱:fyjyzd@126.com

用人单位和录用毕业生商谈签约事宜。就业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违约或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毕业生。确有特殊情况的,应提前通知招生就业处,并承担违约责任。

                                                      招生就业处

                                                          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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