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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时间:2010-06-04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县直事业单位整体工作水平,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原省人事厅《安徽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试考核办法(试行)(皖人发[20022)等规定精神,决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利辛县2010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人员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本次招聘由县人事局会同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面试和考核。分通用类、财会类、建筑工程类、城乡规划类、园林绿化类、测量测绘类、土木工程类、计算机类、临床医学类、护理类、医技类、派驻乡镇农合稽核类、种子市场监管类等13大类。招聘通用类全县统一报名,“打捆”招聘,再结合本人志愿和工作需要,分配到有关单位;其他类报名按招聘单位和岗位类别报名。报考人员于201061418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到县人事局(县政府大院内)现场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须提供:(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是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的,凭学校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报名(录聘时再审查确认学历);(2)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3)填写《利辛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可登录亳州市人事人才网、利辛县人民政府网下载)。

2、收费标准。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执行。通过初步资格审查后,收取笔试费每人45元,报名时收取;面试费每人80元,发面试通知书时收取。享受国家“低保”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凭低保证(特困档案卡),县区民政部门证明,经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用。

3、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要求: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小于31,若小于规定比例,取消该职位招聘或核减该职位选聘计划。对特殊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未开考职位报名人员可在619改报其他职位。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按13大类分别出题组织笔试。通用类、派驻乡镇农合稽核类笔试范围为科学发展观、经济、法律基础知识、机关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务实、语文及公文写作等,其他类笔试范围按学历知识程度和专业确定。其中公共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生务于201062225日到利辛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见准考证背面。

2、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按招聘计划的2倍分单位和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细则另行制定。

3、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按64比例计算总成绩。

(三)考核、体检确定招聘人员

考核工作由县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以应招聘岗位的11的比例,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考核主要是审查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处理结论。

  体检按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招聘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人选,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录聘手续。

四、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558-8812358

咨询电话:0558—8812151    8812262

  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利辛县公开选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计划一览表

     招聘报名表

 

 

利辛县人事局 

OO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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