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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8-24 点击数: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等各类实习、见习基地的管理,为大学生提供优质的就业创业实践服务,提升我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结合我校就业创业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管理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巩固已有实践基地

本学期,招生就业处将从各学院建立的就业创业实践基地中遴选出部分社会声誉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来我校开展专场招聘活动,请各学院将已有的就业创业实践基地认真统计、整理后,填写《阜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统计表》(附件1),于910日前将纸质表格和电子版交到招生就业处。联系人:徐朝东;联系电话:05582696248;邮箱:fyjyzd@126.com

二、扩建新的实践基地

各学院在巩固已有就业创业实践基地的基础上,应积极争取每学期新建12个就业创业实践基地。新增的就业创业实践基地应遵循以下原则:具有一定规模、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产品(项目)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具有规范的毕业生就业见习、实习管理制度和就业指导师资力量,能按实际需求进行就业实习、实践指导;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毕业生就业实习、实践岗位,能按照有关规定为实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并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和必要的劳保用品,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实习人员顺利完成实习任务。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实践基地在锻炼、增强大学生就业能力的重要作用,积极稳妥推进我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建设,更好地服务于我校就业创业工作。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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