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转发《关于再次组织普通高校大学生补充招飞检测工作安排(函)》

作者: 时间:2010-05-12 点击数:

安徽省各有关普通高校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2010年度招飞身体检测工作已经结束,考虑到近年来,安徽省各普通高校对空军招飞工作积极支持,大学生报名踊跃,营造了较好的招飞氛围,参检人数和录取人数都呈上升趋势。根据年度招飞工作安排和上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扩大招飞影响,争取优质生源,确保高质量地完成今年国家下达的招飞任务,经与省教育厅学生处研究协商,我们拟对安徽省内在教育部注册的所有二本以上公办普通高校大学生再次组织补充报名检测,重点是在校二年级学生。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由所在高校集中组织报名或通过南京选拔中心电话(025-80875437)、邮箱(nkzfwh163.com)报名,在规定时间、地点就近上站检测,不收检测费。

一、初检时间和地点

518上午830开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60号科技交流中心(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

学生提前10分钟报到待检。

南京选拔中心将于5月下旬在南京对初检合格学生组织全面检测,并按规定报销学生差旅费。6月初组织全检合格学生赴北京参加验收录取。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自然条件

选拔对象为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2008年入校的本科二年级在读生,男性,未婚。限本一、本二批次录取的学生,民办院校、专升本院校和高考文化分数达不到本二线上的音体美特长生不在招飞范围。

本科毕业男生: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571日后出生);

大二男生:原则上不分文理科及专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71日后出生)。

(二)身体条件

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双眼裸眼视力按空军“C”字表不低于0.8,按“E”字表不低于5.0;无色盲、色弱,未做过眼角膜手术;无有碍军容的纹身、刺字。

(三)心理素质条件

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心胸宽广、性格开朗;大胆果断、意志坚强;情绪稳定、控制力强;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

由空军政审工作人员专门把关。

三、大学生飞行学员享受的相关待遇

被录取的本科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参照军队接收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职务等级、工资档次和军衔工资按军队院校初级指挥专业本科毕业学员的标准确定。学员在校期间不授予军官军衔,享受军衔工资和定期增资。经过空军航空大学为期两年的军事基础训练,政治、航空理论学习和初、高级教练机训练,合格者空军飞行院校颁发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毕业证书,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成为我军具有双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大学生飞行员,毕业后,职务等级按正连职确定,优秀学员按副营职确定,并授予相应军衔,分配到军队航空兵部队任职。

被录取的大学二年级飞行学员,由空军航空大学按初级教练机飞行学员标准确定学员津贴,享受航空飞行任务津贴。毕业后任命为副连职军官,授予中尉军衔。

飞行人员职级根据飞行年限一般可由副连职(正连职)逐步晋升至副师职(正师职),根据本人情况和工作需要,有的将培养成高级指挥员、将军,有的将成为高级科技人员。

飞行人员是国家和军队的宝贵财富,享有较高的政治待遇和社会荣誉。由于飞行职业的特殊性,飞行人员享受除现役军官待遇之外的特有待遇:工资待遇明显优于地面军官,由职衔、飞行等级、飞行小时补助金等若干部分组成。国家规定飞行人员有较高的伙食标准;每年可享受身体健康疗养一个月;飞行人员结婚后,配偶即可随军,随军后优先安排住房和工作,没有随军的每年安排探亲假一次;飞行人员的子女参加地方高考、中考,凡符合空军院校招生条件的,优先录入到空军院校学习。

已签署就业意向合同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被空军招飞录取后,由高校就业主管部门与相关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

                                〇一〇年五月八日

如有报名者请于514(星期五)上午11:00到招生就业处学生档案室领取报名表。

 

阜阳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