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关于开展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徐朝东 时间:2017-01-19 点击数: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39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一)补贴对象2017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800/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三)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初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213-27,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提交补贴书面申请。

(二)初审公示。228日—35日,学校进行初审,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上报审核。314日前,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相关材料报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定。

(四)补贴发放。阜阳市人社、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将于3月底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审核确定的毕业生手中。

三、申领材料清单

(一)毕业生个人申领材料

1.安徽省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或《扶贫手册》),或学生本人残疾证复印件,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证明材料;

3.《就业创业证》申领表(附件2);

4.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申领材料一式两份,其中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学校及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

(二)学院报送材料

《阜阳师范学院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一览表》(附件3)纸质版(学院签章)和电子版,个人申领材料按照一览表的顺序排序附后。

各学院于2271800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综合楼1410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46218902@qq.com

联系人:宋陶鹏;联系电话:2593116

四、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向毕业生宣传求职补贴发放对象、补贴标准及意义,宣传国家、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度。要引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申请,让其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关心重视。请毕业生关注“阜阳就业”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就业创业政策。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时间节点组织做好申报、初审、上报,共同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三)严格审批程序。各学院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确保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严肃财经纪律。各学院和各有关部门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要依纪依法处理。

五、监督举报电话

阜阳师范学院:0558-2596611

阜阳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