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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徐朝东 时间:2016-04-25 点击数:

各普通高等学校:

2016年,全省高校毕业生达32.6万人,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各高校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精准发力,创新举措,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创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落实力度

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高校要充分认识到就业形势的严峻性,毕业生就业总量问题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为突出。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765万人,比2015年增加16万人;安徽省高校毕业生32.6万人,毕业生总量达到历史新高。当前我国经济形势下行,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工作开展,钢铁、煤炭等行业人员分流安置,给毕业生就业带来巨大的冲击和挑战。在我省 “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过程中,技能人才与一线工人短缺的矛盾、劳动者素质与用工岗位要求不相匹配的矛盾更为凸显。

完善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长效机制。高校毕业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关乎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全局。高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82号)精神,加强领导,精准发力,充分发挥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长效机制,全力推进高校就业创业工作的开展。

建立就业创业四级联动宣传机制。高校要建立起学校、院系、班级、寝室四级联动宣传网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根据毕业生求职需求,分时段、分类别推送就业创业政策,让政策宣传接地气、见实效。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典型经验的宣传和报道,营造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拓展就业渠道,巩固高校就业市场主体地位

维护高校就业市场平稳。高校校园就业市场是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要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平稳有序运行。高校要充分发挥就业创业联动机制,加强与人社部门、企业的联系,举办多类型、多层次的校园招聘活动,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从严审查用人单位资格和信息,切实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大力开发新兴就业市场。省教育厅将打造高校就业市场服务“百千万工程”,实现百所以上高校、千场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全贯通,百万个就业岗位线上线下全共享。高校要主动适应国家发展动力转换的新形式,在巩固已有就业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大力开发就业市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新业态,瞄准新兴领域,拓展就业新空间,引导毕业生到金融保险、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社会工作等生活性服务业就业,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三、完善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

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高校要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加强课程建设,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方式,强化协同育人,优化人才培养结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结合实际,尽快出台创新创业学分转化、休学创业等具体办法,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细化学生管理规定,完善个性化培养方案,创造有利于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优秀创新创业的学生。

建立健全就业创业指导机构。高校要成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全力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开展。要做到“政策、机构、人员、场地、经费”五到位,实现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要研究出台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完善政策支持和配套服务体系,营造创新创业校园文化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师生创新创业活力。

加强就业创业师资队伍建设。高校要加强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以及对优秀人才的引进,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担任特聘教授,加快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队伍。高度重视解决就业创业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问题,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充分考虑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建立创业指导教师的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

加强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高校要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把高校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程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结合行业动态和发展需求,建立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讲座、论坛、培训为补充,以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新创业设计大赛等实践活动为载体的多形式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体系。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广泛开展个性化的咨询服务。

建立精准推送就业服务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根据毕业生需求,将他们的求职意愿与用人单位岗位相对接,实现智能化供需匹配,为毕业生精准推送就业信息。广泛利用手机等移动终端,开展订制服务,为毕业生“送岗位、送政策、送指导”,实现就业服务的个性化、信息化。

维护校园安全稳定。高校要把维护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作为就业工作的首要任务,高度重视校园招聘活动安全保障和学生心理焦虑等问题,加强困难帮扶,严密防范招聘欺诈和虚假招聘,反对就业歧视,维护学生权益,确保就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落实基层就业项目。继续落实“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高校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引领和服务保障,激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就业,全面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措施。

抓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加强大学生征兵宣传动员,充分利用校内电视、网络等媒体播放征兵宣传片,在省级就业网、校级门户网开辟征兵宣传专栏,通过微博、微信等方式,广泛发布优惠政策、入伍流程、先进事迹等,形成良好舆论氛围。高校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职能部门,形成武装、就业、学生等部门分工协作的征兵工作机制,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征兵任务。

四、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实践活动

加强学生创新创业社团建设。高校要支持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举办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活动,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兴趣。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创业学院,提供创业的测评、训练、孵化、融资等服务,培育学生创新创业精神。

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高校要积极开展创意模拟实训、创办企业培训等各类培训,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活动。通过建立创业咖啡、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灵活多样的交流空间,为毕业生和创客搭建创意交流的线下和线上平台。鼓励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天使投资人等担任志愿创业导师,为创客提供免费创业辅导,形成创客、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创业导师的互动对接机制。

加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高校要在校内加快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已有的就业创业孵化基地要进一步完善功能,提升创业孵化能力。有条件的高校要尽快建设以校内众创空间为核心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推动重点实验室、大学科技园等面向在校学生开放,为在校学生创业科技创新孵化提供方便。加强高校与当地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联系,深入开展校企、校地、校政合作,建立大学生校外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和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多渠道筹措安排资金,广泛吸引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等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千方百计为大学生解决创业资金困难、场地不足等突出问题。

五、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统计和困难帮扶工作

健全就业创业状况统计指标体系。高校要重点统计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暂不就业毕业生等指标。建立三级联动机制,辅导员(班主任)及时了解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意愿,院系认真核实汇总就业数据,学校实时更新就业监测系统相关信息。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的指导服务力度,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实施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持续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和指导服务,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

做好困难帮扶工作。高校要建立起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准确掌握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农村生源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具体情况,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组织专场招聘等活动,做到精准发力、精准帮扶。高校要积极协调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做好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和发放工作。

六、做好毕业生派遣和文明离校工作

严格把关、精准服务。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办理发放工作,严格审查就业统计数据和就业证明材料,确保毕业生就业去向准确真实。高校要统筹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开展文明离校教育,优化就业管理服务,为毕业生提供周到的“一站式”离校服务,促进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

                              

 

                                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4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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