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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在校学生求职(兼职)期间防骗防伤害教育工作的预警通知》

作者:徐朝东 时间:2014-04-29 点击数:

各高等学校,厅属中专学校:

近年来,省内外一些高校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被骗财、骗色或陷入传销组织,或遇伤害等事件时有发生,给学生财产、人身、心理等方面造成严重伤害。近日,我省发生一起高校女生在求职过程中遇害事件,再次敲响警钟。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在校学生求职(兼职)期间防骗放伤害教育工作的预警通知》(皖教秘思政【201422号)文件要求,为维护我校毕业生求职过程中财产和人身安全,就做好有关毕业生安全教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开展一次求职安全教育

各院部要对全体毕业生开展一次求职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校园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教育广大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二、健立毕业生就业安全预警机制

毕业班辅导员要与毕业生保持信息畅通,及时了解毕业生的行踪。一旦发现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有受骗事件发生,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确保学校稳定。

三、加强毕业生动态管理

毕业生外出须履行请假手续,院部要妥善保管毕业生请假单;毕业班辅导员要通过电话、E-mailQQ、飞信等方式与毕业生保持联系,特别警惕毕业生误入传销,对有嫌疑的要及时汇报;辅导员每周向院部分管领导汇报一次班级情况,院部分管领导每半月向就业指导中心报告一次。

四、指导毕业生掌握自我保护知识

学生涉世不深,社会经验不丰富,针对社会上专门诱骗、伤害学生的圈套陷阱,毕业生求职过程中要加强自身防范,务必做到“十不”:不到不正规机构求职应聘,不被高薪高酬诱惑,不贸然去偏僻隐秘场所,不随便饮用陌生人提供的饮料和食品,不在夜间等不安全时间参加面试,不缴不知用途的钱款,不购买自己不清楚的产品,不将证件及信用卡交给他人保管,不随便签署文件,女生不单独与陌生人面试。若发现情况不对或遇到危机要立即报警,发现确实无法解脱时要保持冷静,努力与之周旋,确保生命安全。

五、加强毕业生求职工作管理和服务

各院部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毕业生提供安全、方便、周到的求职服务,及时帮助解决求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毕业生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有效维护毕业生生命财产安全。

 

 

 

安徽省教育厅

     201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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