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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8日 16:11  编辑:ldy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的通知

组〔2018〕23号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服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 阜阳师范学院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组字〔2011〕7号)有关规定,现就2018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摸清毕业生党员去向,准确填写《毕业生党员去向登记表》

《毕业生党员去向登记表》是办理毕业生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的重要基础性材料,各党委(党总支)要组织毕业生党员认真准确填写,不漏人漏项,不错填错报。

(一)关于“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指按规定有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本栏必须准确填写单位全称。

组织关系在安徽省内转移的,介绍信抬头单位一般为当地镇(乡、街道办)党委(如:中共**县**镇(乡)委员会,或者中共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街道工作委员会)或所去单位的上级党组织;组织关系转至安徽省外的,应根据介绍信的抬头单位,到当地省(市、县、区)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再由当地省(市、县、区)委组织部将组织关系转到具体单位。考入到省外高校研究生的,介绍信的抬头单位应填写考入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党组织。

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关于“所去单位”:已落实就业单位或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填写就业单位或考取的院校(行政)单位名称;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填写其党组织关系转往的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村委、社区单位名称。

(三)关于“联系电话”:填毕业生离校后能联系上的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也可填写父母或其他家人相对固定的手机号码。

(四)关于“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以毕业生党员离校时为准。

(五)关于“党费交至”:党费统一收至2018年6月。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办理

各党委(党总支)在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之前,先要把《毕业生党员去向登记表》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一)安徽省范围内转接

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内全部实行无纸化全程网上审批。

1.转出操作。如一名毕业生党员要从“阜阳师范学院**学院”转至省内D县E镇F村党支部,乡镇党委具有省内转接权限,系统内的权限也相应配置。**学院党委(党总支)系统账户登录全国党员信息管理,进入“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点击“发起转出申请”,核对党员信息并填写电子介绍信,转接类型选为“省内(系统)内直接转接”,目的地选择“中共D县E镇委员会”(党组织名称搜索匹配准确后,点击 “选择”),点击系统自动“生成转接路径”,E镇党委审批通过,在确认党员报到后,点击“接收”,核对党员信息并将党员编入F村党支部,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回执,完成转接。

在网上转接过程中如发现有误操作,需联系当前正在办理审批的党组织使用“审批”功能中的“不同意”操作,逐级退回该转接申请。

省内部分党组织,如银行系统、不可公开的党组织等,在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操作后,学校向党员开具纸质介绍信,学院党委(党总支)打印党员信息采集表后,交党员本人携带。

2.接收操作。在系统自动生成的审批路径中,学校党委负责“审批”。在确认本人报到后,选择审批通过后,自行或由二级学院党委负责点击“接收”,核对党员信息并将党员编入相应的党支部。

各党委要结合实际,安排好党员信息的核对工作,及时在系统内进行审批、接收操作。

(二)全国范围内转接

全国范围内的组织关系转接暂时仍需党员携带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到外省转接。

1.转出操作。如,一名毕业生党员要从“阜阳师范学院**学院”转至外省D县E镇F村党支部。**学院党委(党总支)系统账户登录全国党员信息管理,进入“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点击“发起转出申请”,转接类型选为“全国范围内转接”,目的地填写“中共D县E镇委员会”。(党组织名称搜索匹配准确后,点击 “选择”),点击系统自动“生成转接路径”,学校党委“审批”,核对党员信息并审批通过后,点击办结按钮,由学校党委开具纸质介绍信,学院党委(党总支)打印党员信息采集表,交由党员本人携带。

2.接收操作。在确认本人报到,由学校党委或院(系)党组织核对党员信息和党员信息采集表,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党员子系统中外系统转入登记党员信息。

(三)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

符合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需本人携带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应及时到达介绍信抬头单位报到,提交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手续办理完成后,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反馈至党员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

三、关于毕业生党员材料归档工作

(一)已发展入党的毕业生的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等党员材料,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二)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的,但在校期间未发展入党的毕业生,党支部应将对其培养考察情况填写完整,连同其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党校学员登记表》等材料封装好,毕业生离校时交给其本人转往所去单位的党组织,使其能够在新的单位继续接受考察。

(三)对预备期满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办理转正手续,完善材料;预备期超过半年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所在党组织应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装入毕业生个人档案一并转寄。

四、有关要求

(一)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毕业生党员离校,原则上都应将组织关系转出。各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要求他们妥善保管好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在组织关系介绍信规定的有效期内,省内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到组织关系去向目标党组织报到,办理转接手续。

(二)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建立发展、考察材料转接登记签收制度,专人负责,明确职责,严格交接手续,保证材料转接安全、去向清楚、回执到位。

(三)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梳理排查后统一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附件:1.2018届毕业生党员去向登记表(省内)

2.2018届毕业生党员去向登记表(省外)

中共阜阳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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