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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领航”计划校级示范库、培育库建设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7日 11:22  编辑:   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示范带动作用,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基层党建工作“领航”计划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0304号)及《城市领域基层党建工作“领航”计划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遴选确定16个“领航”计划校级示范库、培育库建设单位。现将名单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航”计划校级示范库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党委

法学院党委

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系教师党支部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物理系教师党支部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生党支部

二、“领航”计划校级培育库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机关党委

文学院中文系教师党支部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化学系教师党支部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地理系学生党支部

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党支部

美术学院美术学与绘画专业学生党支部

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与教育技术教研室党支部

信息工程学院食品系学生党支部

图书馆行政与采编部党支部

教育集团附小党支部

三、有关要求

1.各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基层党建工作“领航”计划,与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创建、党建“双创”工作统筹推动。

2.对已入选“领航计划”建设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各二级党组织要按照“一对象一策”的原则,加强跟踪指导和工作支持,加强党建品牌建设,指导创建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围绕先行先试、培育典型、示范带动、辐射推广的工作思路,及时总结成熟做法和成功经验,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工作影响,积极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社会影响较大、示范效果好的党建示范点。

3.暂未入选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培育选树标准,把基础较好、工作扎实的基层党组织挖掘出来,把实绩突出、特色鲜明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起来,谋划工作思路、理清重点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推动工作提升。

4.学校对示范库、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申报评选活动,对于建设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及时增选进示范库、培育库,对建设滞后的在库基层党组织,及时进行降档、清理,确保所有在库基层党组织始终走在前、作表率。

 

 

                   中共阜阳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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