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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党校第6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8日 10:07  编辑:ldy   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各分党校:

根据《中共阜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党〔2016〕101号)《中共阜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工作细则(试行)》(校党〔2016〕98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党校第6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我校第6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从2018年10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学时。结业考试拟安排在11月21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对象

各党委(党总支)已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1年以上)。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一)培训内容

培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建设等为主要内容。

(二)培训形式

培训主要采用集中辅导、个人自学、交流研讨、实践锻炼和撰写学习小结等形式进行,并进行结业考试。

四、培训方式及要求

本次培训在学校党校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分党校将统一组织实施9个专题辅导,结业考试(闭卷、上机考试)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实施。各分党校按要求落实好相应培训任务,主要包括:

1.确定培训对象和办班方式。确定参训学员名单,根据人数,具备单独办班条件的分党校可单独开设发展对象培训班,发展对象人数过少,不具备单独办班条件的,可多个分党校合署办班。

2.遴选辅导教师和班主任。辅导教师应从素质好、业务强,有相应理论基础的党务部门负责人、学校干部、组织员和政治理论专业教师中择优选聘。每个培训班要从工作责任心强的党务人员或辅导员中遴选一名班主任,负责做好辅导教师、学员的服务管理等具体工作。

3.组织9个专题辅导。各分党校根据培训班总体时间安排自行确定9个专题集中辅导的授课教师邀请、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其中,7个为指定集中辅导专题,2个为自选专题,自选专题要结合党章、党十九大精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立足专业特点和成才成长、立德树人等方面精心确定培训专题。

4.组织开展个人自学、学习交流和实践锻炼或革命传统教育。培训期间,组织学员分别进行不少于1次的个人自学、学习交流和实践锻炼或革命传统教育,个人自学、学习交流和实践锻炼或革命传统教育时间上均不少于2个学时。

5.严格考勤制度。培训班班主任要对学员出勤情况进行严格考勤登记。学员须按时参加集中培训,不准迟到或早退,确需请假的要按照要求办理请假手续。凡旷课一次或请假两次及以上的,或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不得参加结业考试。

6.学习小结。培训期间,每位学员需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小结。

五、材料报送

各分党校于10月12日前报送《党校第6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册》、《党校第6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计划表》,同时领取《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教材》和《学员登记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报送分党校培训总结、学员考试资格审核结果。上述材料的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同时报送。联系人:张振,电话:2595619。

中共阜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办公室(代)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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