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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及省委教育工委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19日 17:14  编辑:ldy   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全省和省委教育工委“两优一先”推荐工作,根据省委教育工委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推荐名额

省委教育工委通知明确,各高校党委向省委教育工委每类对象可推荐2名。

各党委(党总支)根据推荐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推荐工作,会议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向学校党委每类对象可推荐1名最具先进的典型(没有合适的可以不推荐)。

三、有关要求

各党委(党总支)于2月26日前将推荐对象推荐和审批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和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谭磊,联系电话:2596234。

附件:

1.安徽省委教育工委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安徽省委教育工委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2. 推荐对象简要情况汇总表

中共阜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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