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小金库”常态化防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小金库”常态化防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财〔2024〕5号)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应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小金库”自查工作,全面排查本单位是否存在“小金库”问题,重点关注缺乏监管,容易隐匿收入、虚列支出的收支项目,以及各种形式的商业返还、折扣,可能在关联单位领取资金、报销支出等情况。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全面排查工作负总责。请各单位、部门对“小金库”防治工作做出公开承诺,填写《“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见附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按规定进行公示,于1月19前报财务处217办公室。
附件:《“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
阜阳师范大学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