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校外劳务填写手机号码信息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2024年1月因税务系统升级,纳税人手机号码为必填项,且设置若干禁止规则(例如:不可使用固定电话、不可使用简单重复数字、不可使用重复电话号码),若填报号码错误,系统将无法通过该人员个人所得税申报,同时影响我校所得税的正常申报且由此可能产生滞纳金。
根据国家税务机关相关要求,即日起各单位各部门在申请校外劳务费时,必须填写纳税人真实手机号码,否则将无法完成劳务费支付,请予配合。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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