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拟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事业发展规划。

2.做好学校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实施的调研、检查等工作,收集教职工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提出规划和政策调整、修订的建议方案。

3.加强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协调校地、校校合作事宜,拓展学校发展空间。

4.负责学校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与分析工作。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搜集、整理、汇总学校的基本数据,建立学校基本数据档案库,实施动态管理,保持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5.统筹学校项目库建设。

6.参与学校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制定。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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