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提交2016-2018年政府采购项目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11-02    

关于尽快提交2016-2018年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阜阳师范学院关于编制2016年单位预算和2016-2018年单位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的通知》(校财〔2015〕4号)及《关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购买服务及财政预算资金支付若干规定的通知》(校财〔2015〕5号)的文件要求,部分单位没有按要求将2016-2018年政府采购项目及需求提交国资处,而影响财务处不能及时上报计划,请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尽快按本通知要求,严格遵照“应采尽采”的原则,详细填报《政府采购计划书》(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做好采购项目前期论证工作,提高项目需求、技术参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二、如需采购进口设备应提交进口设备论证材料。

三、凡申报单一来源采购金额达到100万(含100万)以上

的,需提交校外专家三人以上的论证报告与校内会商报告。

四、若使用个人教研、科研或学科经费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需经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汇总审批后统一提交国资处。

按校财〔2015〕4号文件要求,在申报采购计划的同时需将项目需求与技术参数一并提交到省教育厅。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做好2016-2018年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工作,在11月10日前将相关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国资处(进口设备等相关论证材料于11月30日之前),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694152316@qq.com)。凡未按规定要求、时间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采购。联系人:贺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2595956、2596759。

附件:

1.政府采购计划书

2.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3.财政厅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级2015-2016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10月30日


上一条: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预算单位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仪器设备使用情况专项抽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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