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处务例会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03-02    

一、参会对象:处全体工作人员。

二、会议时间:每周一下午(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处务例会内容:传达贯彻上级和学校有关方针政策、会议文件精神要求及工作指示研讨处理处内重要事务,决策处内重要事项,汇报交流各科室上周工作落实推进情况,布置本周工作任务。

四、议事程序和决策办法。凡提交处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会前须做好资料准备与建议方案,以便能及时决策;处务会议所做出的决策要经充分的民主讨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意见不统一时,汇报请示分管校领导

五、会议纪律。按时参会,有事须提前请假。不得随意泄露会议内容。

六、会议纪要。处务例会有处秘书记录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内容涵盖: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和地点、会议议题、会议主持人、出席与缺席会议人员姓名、会议记录人、会议决议

七、处务例会作出的工作安排具体负责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分管处领导负责检查、督促,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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