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毕业(学位)证明书办理实施细则


2018-12-07 18:36:18 来源:阜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浏览:

   


阜阳师范大学毕业(学位)证明书办理实施细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明书补补办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18】42号),为规范我校毕业生毕业(学位)证明书办理程序,特制定本细则。

一、办理范围

已领取毕业(学位)证书并确已遗失的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办理时间

自受理审核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办结(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地点

阜阳师范大学西湖校区正行楼1014教务处教务科。

联系电话:0558-2591005。

四、办理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办理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学信网截图带照片的“学历在线认证报告”。

说明:不能提供“学历在线认证报告”的毕业生,须持单位介绍信或社区介绍信到学校档案馆复印学生信息登记表或毕业生登记表一份。

3.两张(毕业及学位证书同时办理,需提交四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相片(蓝底彩色)并同版照片的电子版。照片规格应小于480*640,大小不能超过50KB,照片命名方式:证书编号+姓名.jpg。

4.《阜阳师范大学办理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一或两份。申请表可从附件下载。

五、办理流程

本人或委托人将材料准备齐交至教务科,由教务科经办人审核通过后,经教务处分管领导审批,制证、登记后发给遗失本人或委托人。

六、其他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1991届及以后的毕业生查询毕业(学位)证书编号步骤.doc

21991年以前毕业的毕业生查询毕业(学位)证书编号步骤.doc

3.阜阳师范大学补办毕业 (学位) 证明书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