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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郑忠文】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3日 00:00 】   【点击量/阅读:
 

有关单位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的宣传推介,做好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的统一管理、永久典藏和集中展示工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工作的通知》(社科工作办通字[2020]21号),决定自2020年开始,与中国版本图书馆合作建设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专库,并建立规范化的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和管理运行机制。现就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范围

2012年(含)以后结项并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名义公开出版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最终成果全部入库,2012年以前结项的项目成果依照自愿原则登记入库。成果形式包括且不限于:专著、译著、工具书、研究报告和论文集等。项目结项后,凡全国规划办提示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名义出版的成果不予入库。

二、具体要求

(一)报送数量要求

2012年至2019年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正式出版后报送2套,2020年(含)以后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正式出版后报送3套;2012年以前结项的项目成果自愿报送1-2套。凡大型文献编撰类丛书等成果出版物可只报送1套。

(二)登记报送程序

项目负责人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准确填写本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最终成果出版情况(填写要求请参考《成果出版情况填写操作手册》),并将出版物纸质版按规定数量交至科研处1313办公室。科研处对我校教师系统登记的成果出版情况在线审核并推荐至上级主管部门。

(三)登记报送时间

2020831日之前出版的成果,项目负责人须在2020918日之前完成在线登记并将成果如数报送科研处;对2020831日之后出版的成果,项目负责人须在成果正式出版后1个月内在线登记并报纸质版送至科研处,由科研处在线审核并每月定期邮寄纸质版到省社科规划办。

三、注意事项

设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专库是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宣传推介、更好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社会效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基金投入产出效益和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各有关单位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的登记和报送工作。项目负责人登记报送其承担项目的成果出版物情况,作为履行项目协议的必要内容,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记入本人科研信用档案。

联系人:郑忠文     电话:0558-2593236

电子邮箱:kyc3236@163.com

附件:

1.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工作的通知(202021号)下载

2.成果出版情况填写操作手册下载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常见问题答疑下载

                 

                 阜阳师范大学科研处

                                          20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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