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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专家与补充已有专家信息的通知
【作者/来源:郑忠文】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7日 00:00 】   【点击量/阅读:
 

各有关单位:

近期,省社科规划办对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了再次升级,为更好地组织开展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结项鉴定等工作,现需增补评审专家并补充已有专家信息,现就我校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审专家基本条件

1. 坚持马列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鉴别力。

2. 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职称。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基本的电脑操作。

3. 承担过省部级(含)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熟悉本学科领域研究的总体状况和前沿问题,学术上有一定的造诣。

4. 具有较高的学术道德水平,学风端正。

二、补充信息和增补专家要求

1.补充专家信息。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10.45.192.210:81/中原来存在的专家,须补充更新个人联系方式、银行账户、任职情况、学习经历、科研情况等信息,以便省社科规划办准确及时与专家进行联系并进行项目发审(凡基本信息不完整的将从项目评审专家中删除)。

2. 增补评审专家。系统中此前不存在但符合条件的专家,可通过管理系统“评审专家注册”提交以上信息,注册信息经科研处和省规划办两轮审核通过后,专家即能收到系统发送的登录密码。

三、注意事项和时间要求

入选专家将参与省哲学社会科学科学各类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重要工作,既是对本人学术水平的充分肯定和认可,更是一种责任和荣誉。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督促符合条件的教师于731前将专家信息更新完毕,科研处将在83前完成系统审核和推荐工作。

联系人:郑忠文      联系电话:2593236

附件:

    关于增补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专家与补充已有专家信息的通知

皖社科规划办〔202010下载

                                                 科研处


                                                20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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