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为规范和加强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6〕73号)、《关于印发< 阜阳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科〔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校符合条件的科研项目进行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含有间接费用的纵向科研项目。
二、程序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阜阳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绩效考核报告》(附件1)和《阜阳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绩效申领表》(附件2),2020年9月21日前将所有附件一式两份连同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注:已结题项目无需填写附件1,但需提交结题证明材料;
2.各二级学院审核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以及与项目的相关性,2020年9月23日前将所有材料汇总提交至科研处。
3.科研处根据项目进展或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发放项目绩效。
三、其他事项
1. 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因每年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和2020年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本次考核无需再提交附件1及支撑材料,仅需提交附件2。
2.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于上一年度组织考核,本次考核无需再提交附件1及支撑材料,仅需提交附件2。
3. 配套经费绩效申领办法按其下拨项目经费绩效申领办法类比执行。
社科项目联系人:郑忠文,电话:2593236.
自科项目联系人:王慧玲,电话:2596562.
科研处
2020年9月7日
附件1:阜阳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绩效考核报告
附件2:阜阳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绩效申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