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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研项目考核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7日 00:00 】   【点击量/阅读:

各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为规范和加强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6〕73号)、《关于印发< 阜阳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科〔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校符合条件的科研项目进行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含有间接费用的纵向科研项目 

二、程序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阜阳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绩效考核报告》(附件1)《阜阳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绩效申领表》(附件2),2020年9月21日前将所有附件一式两份连同支撑材料一式一份至所在二级学院。 

:已结题项目无需填写附件1,但需提交结题证明材料; 

2.各二级学院审核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及与项目的相关性,2020年9月23日前将所有材料汇总提交至科研处。 

3.科研处根据项目进展或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发放项目绩效 

三、其他事项 

1. 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每年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和2020年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本次考核无需再提交附件1及支撑材料,仅需提交附件2。

2.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于上一年度组织考核,本次考核无需再提交附件1及支撑材料,仅需提交附件2。 

3. 配套经费绩效申领办法按其下拨项目经费绩效申领办法类比执行。 

社科项目联系人:郑忠文,电话:2593236.

自科项目联系人:王慧玲,电话:2596562.

科研处

2020年9月7日

         附件1:阜阳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绩效考核报告

         附件2:阜阳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绩效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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