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联合基金项目的评审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拟开展联合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我校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公正、高效地履 行职责。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一般不超过65岁(有特殊贡 献或两院院士年龄不超过70岁)。
2.熟悉地方/企业/行业部门科技发展现状及发展规划, 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除基本条件外,以下条件至少满足两项
3.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或者以 上项目至少1项,包含但不限于: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 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等。
4.具有在国际/国家标准化组织任职的经历或参与过国 际/国家标准制修订或申报的国际/国家标准被批准发布。
5.具有在国家级研究平台或地方研究机构中以负责人 或主要参与人身份开展科研工作的经历,或在平台或机构中担 任主要科研管理职务或在国家级学术组织中任高级职务。
6.具有作为核心成员/骨干成员承担相关领域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经历。
7.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具有突出科研价值的,可 放宽至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或行业重要科技奖励,包含但 不限于: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 明奖、国际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中国专利奖、 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科学技术奖、中国 电力科学技术奖等。
8.其它: 具有海外科研和工作经历,熟知国内外相关 领域前沿方向,了解相关行业发展前景的海外专家可适当放宽 要求。
二、工作安排
请拟申请教师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1),《联合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各单位统一于2022年6月20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电子邮件命名为“某某单位联合基金项目的评审专家推荐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龙
联系方式: 0558-2593369
电子邮箱: 397598183@qq.com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
2.联合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