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和省科技厅相关规定,结合《阜阳师范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院字〔2010〕20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1—2013年度省级科研机构全面评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估对象
皖北文化研究中心、农民工研究中心、安徽武术文化研究中心、抗衰老中草药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环境污染物降解与监测安徽省重点实验室、胚胎发育与生殖调节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区域物流规划与现代物流工程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二、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为各省级科研机构三年一次的全面评估,主要评估内容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重点学科、学术活动、科研队伍和机构管理等6个一级指标。
时间范围为:2011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
三、评估程序
1.机构自评。依据《阜阳师范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各省级科研机构开展自评,时间为本文件下发之日至2013年12月18日。
2.材料报送。各省级科研机构自评结束后将自评报告、《阜阳师范学院科研机构量化考核表》及各类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
3.学校评估。结合各省级科研机构自评情况,科研处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估,评估时间为12月下旬。
四、评估方式
学校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材料审核等方式进行评估。其中,实地考察的重点是各省级科研机构的运行状态及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材料审核的重点是各省级科研机构相关方向的研究进展及专职科研人员取得的学术成就。
五、注意事项
1.各省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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