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阜阳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阜阳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12年度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
2.2011年度及以前立项近期不能结项者,可以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本次需要中期检查的项目清单,可从科研处网站查询。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组是否至少有1篇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科研项目基金资助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由各二级学院或省级科研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按本通知要求布置中检、汇总审核中检材料并统一报送。
2.请各二级学院或省级科研机构协助、督促项目责任人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对中检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打印《阜阳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简称《中检汇总表》)后上报。
3.报送材料应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由中检单位打印并盖章的《中检汇总表》。
4.各中检单位请在2013年12月20日之前报送中检材料。
联 系 人:董明、刘武艺
联系电话:2593236、2596562
四、其他有关要求
各中检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精心组织,按《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初审,并以中期检查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1.2012年度立项的项目,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暂停经费使用;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视同自动终止研究。
2.2011年度及以前立项的项目,若本次仍未按要求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将按照《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已经参加相关项目主管部门中期检查的不在本次中检范围之内。
五、中期检查注意事项
中检结果将在科研处网站公布。本通知相关附件请从科研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