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夏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2017-06-19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系统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7]6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两起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通报》(教发厅〔20175号)文件和《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和流向信息登记的通知》(皖公通[2017]38号)《安徽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治安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皖公通[2017]37号),为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根据《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政〔201544号),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夏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建立并实施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巩固危化品专项治理成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全面排查实验室用电、危化品管理及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落实校、院、管理员三级管理责任,重点督查危险化学品在采购、储存、使用、处置四个环节的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机房类实验室用电安全。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以单位自查为主。

三、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1.单位自查

自查时间:2017619日—2016626日。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针对检查内容开展单位自查工作,并于62611:00点之前将《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单位自查表》(请从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使用)交至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综合楼1111室),电子版发至sysx@fync.edu.cn.

联系人:张文保,电话:2596386

2.学校抽查

学校从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基建处、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并于2017628日到学院和省级科研平台实验室进行实地抽查。

3.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以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暨危化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为契机,规范危化品管理的“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用、双锁、双账),组织特种设备相关作业人员参加培训考核,组织相关人员专题学习《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细则》,提高实验室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实验室安全。

附件:《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细则》



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1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