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夏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24-05-31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4〕3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夏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重点排查危化品安全。对照《阜阳师范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实验实训〔2020〕5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对本学院危化品安全管理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主要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实验室危化品管理是否规范;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是否及时维护、运行正常;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应急演练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等物品的购买、存储、领用、使用、回收、销毁是否按规定操作,并严格落实全过程记录和控制;剧毒化学品“五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化学试剂是否分类规范存放等。

2.分级分类管理落实情况。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文件要求,学校重点核查“Ⅲ级/中风险”等级以上实验室危险源及安全管理材料归档情况。

3.生物安全。重点检查P2实验室是否按规定运行,实验室动物管理是否规范,生物安全管理的各类记录和档案管理情况等。

4.消防安全。进入夏季,电气、火灾等领域进入事故多发易发期,全面排查实验室用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是否存在线路老化、非国标排插、超负荷用电;实验室消防设施配置是否合理、有效,实验室灭火器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实验室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给水、排水系统布置是否合理、有效等。

5.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检查压力容器、气瓶等特种设备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建立,过程管理是否规范;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是否开展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等。

6.实验室管理情况。院系层面安全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安全责任书、安全队伍建设、安全教育活动、应急预案、实验室钥匙配置及保存情况、安全检查记录、安全信息牌等。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1.单位自查阶段(2024年5月30日—6月4日)

(1)各学院结合实验室情况,认真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组织对所辖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2)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各学院认真填报《阜阳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单位自查表》(请从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使用),于6月4日(周二)11:00点前提交至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实验室安全技术科(正行楼1111室),电子版发至sysx@fynu.edu.cn. 联系电话:2596386。

2.学校检查阶段(2024年6月5日—6月14日)

根据各学院自查情况,学校将组织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及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对实验室进行系统、全面的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摸清危险源分布,明确实验室风险点、风险因素,提出整改建议,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是关乎学校安全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性,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做好动员部署,将实验室安全责任层层落实,逐级到位。

2.狠抓落实,确保成效。各学院要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对所辖实验室进行一次全方位排查,仔细梳理并存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材料,重点做好危化品、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及实验室用电等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安全状况心中有数、整改要求明确清晰、隐患问题立查立改,切实消除风险和隐患,确保检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阜阳师范大学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