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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年度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4 09:27:20  编辑:李明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强化本科教育质量督导评估,充分发挥监测引导作用,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要求,我校将在9月30日—11月12日期间开展2018-2019学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评建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教学工作评建领导小组负责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负责审议数据采集方案、填报数据、数据采集业务培训指导、数据审核、进度督查与信息反馈等,研究解决数据采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程  

副组长:汪芳启

 员:    马同富      王根健    

        王申红  王诗兵  卢少求  包春雷  田修魁

        孙治河  朱义强      刘克思  刘晓娟

            闫成俭  朱剑峰      李良玉

      李国强      辛卫民        

      张丙开  陈旭阳  吴学军  房正宏  孟献臣

      赵从义      钱守云  高奇志  高家芳

          盛兴平  盛良全  崔亚东  梁家贵

程向阳  臧岳林  檀竹茂

办公室主任:汪芳启(兼)

办公室副主任:      超(常务)  张治勇  

房厚信    

二、采集内容

采集数据内容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师范类专业情况补充表、工科类专业情况补充表等九个方面的数据共计97个表格,详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19版》(附件1)。

三、统计时间

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统计时间以具体数据采集表格要求为准。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19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四、填报方式

所有数据信息均由主办单位负责收集,并通过阜阳师范大学高校教学质量保障系统

http://210.45.32.173:8088/platform/login进行填报、审核,协同单位负责向主办单位提供相应数据和支撑材料。

五、工作安排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按照“分类采集、集中填报、归口负责”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部署

1.10月9日前,学校印发工作文件,调试工作网站,设置各单位数据填报账号和访问权限。

2.10月12日前,相关单位组织学习数据采集文件,认真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数据内涵和填报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

数据采集

3.10月12日前,完成“表1-3学校相关行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5-1专业基本情况”的填报,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4.10月18日前,完成“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6-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1本科实验场所”“表1-8-2科研基地”的填报。

5.10月25日前,各相关单位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2),全面、完整地收集数据,对收集数据进行整理、汇总、统计,并完成所有数据采集、填报、审核和提交任务。

(三)校验审核

6.10月30日前,教学工作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填报数据的规范性、逻辑性和合理性进行集中审核,全面梳理存在问题并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审核结果。

7.11月5日前,相关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及时查漏补缺,修正、完善数据,并更新上传相关数据,同时提交纸质版数据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质量监控表(附件3)。

(四)学校审定

8.11月8日前,教学工作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整理、审核相关数据,编制《阜阳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分析报告》,并将关键指标数据报教学工作评建领导小组审议。

9.11月10日前,向各相关单位反馈教学工作评建领导小组审议意见;相关单位根据教学工作评建领导小组审核意见完善相关数据。

10.11月12日前,教学工作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形成《阜阳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分析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是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开展专业认证与评估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涉及面广、信息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和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科学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指定专人填报,强化数据审核,做实做细各项工作,为顺利迎接专业认证与评估奠定良好基础。

(二)把握内涵,高质填报

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学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等数据采集工作材料,准确理解数据项内涵及填报要求,严格按照数据采集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和不同类数据采集的时间要求,规范、完整、准确填报,确保数据采集工作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各单位数据采集工作纸质材料请报送至评建办束丽媛老师处(综合楼1023办公室,联系电话:2596251)。提交的纸质材料需是上传系统的最终版。

(三)落实责任,高效合作

本次数据工作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数据采集工作的责任管理和过程管理,加强采集工作协作,严格数据复查审核。主办单位可直接填报的数据,由主办单位填报,不能直接填报的表格,由主办单位联系协同单位采集相关数据;协同单位要按照主办单位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数据和支撑材料,不得推诿延误。

 

附件: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19版)

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质量监控表

4.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样表

 

 

                        阜阳师范大学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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