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35号)、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8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领导组织,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吴海涛 成 员(按姓氏笔划排列): 马同富 王茂涛 王 健 孙道德 时 伟 孙治河 刘 玉 陈旭阳 张庆旭 张林红 张 峰 张 建 汪芳启 高奇志 檀竹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时 伟 副主任:王 健 余宏亮 丁 超 二、工作安排 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2014年10月10日—17日) (1)相关数据采集:根据《阜阳师范学院2013-2014学年初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评建办参照教发〔2004〕2号文件,协同相关单位统计基本办学条件和监测办学条件数据,报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相关单位根据“任务分解表”(附件1),采集 “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教高厅函〔2014〕35号)、填报“数据报表”(附件3)。 (2)基础文字材料撰写:相关单位根据“任务分解表”撰写“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础文字材料。 2.第二阶段(2014年10月18日—10月24日) (1)系统梳理“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教高厅函〔2014〕35号)。 (2)根据相关单位提供的基础材料,撰写“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征求意见稿”。 (3)按照“任务分解表”,相关单位结合填报的数据和撰写的文字材料,充分收集、整理相关支撑材料。 3.第三阶段(2014年10月25日—10月31日) (1)组织研讨并修订“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征求意见稿)”。 (2)报校评建领导小组审定“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 4.第四阶段(2014年11月1日) 以文件形式将《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三、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编制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开展自我评估、建立健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体现,也是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考察的重要依据。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学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年度报告编制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报告编制过程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报告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报告编制与数据采集要求,突出重点,展现亮点,凸显特色,系统梳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认真撰写并按时提供相关材料。同时,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须与2012年度在内在逻辑上保持一致。 附件: 1.阜阳师范学院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任务分解表 2.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85号) 3.阜阳师范学院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相关数据报表
二〇一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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