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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9-05    浏览次数:

教字〔2007〕90号 关于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申报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中的作用,规范实验教学管理,推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启动本科教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设置原则 1、优先性原则:要结合专业情况,优先在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中安排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各专业设计性、综合性实验的课程应占实验课程总数的80%以上;一门课程所开设计性、综合性实验不少于1项。 2、整体性原则:在实验内容设置和方法选择上,应考虑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与其它实验的关系,应以整体优化实验体系,并有助于形成学生合理的能力、知识结构为目标。 3、现实性原则:设置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时,既要考虑实验水平、质量和学生能力,又要考虑现有实验条件的充分利用,确保切实可行,实验的难度不宜太大,操作不宜太复杂。 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确认程序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确认按实验室申报,学院审核,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认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各实验室将拟申请确认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进行汇总,填写《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申报汇总表》,并提供支撑材料(实验卡片、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大纲、学生成绩单、学生实验报告抽样本等)。 2、各学院对本学院拟申报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申报汇总表》和支撑材料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确认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进行评审、考核,并根据评审考核结果予以确认。 四、申报时间及评审方法: 1、各学院请于9月20日完成本学期(年)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申报审核工作,教务处9月底进行第一次评审确认,以后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审。 2、评审方法为现场评审和查阅资料相结合。 各相关理科学院要对本学院所有教学实验进行全面分析,提出具体的教学改革举措,确保完成学校下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指标。 附件:1、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基本特征 2、阜阳师范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审批表 教 务 处 二○○七年九月四日 附件下载: http://210.45.32.111:7777/edu_admin/content_som.jsp?ContentId=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