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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芳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视频会议
来源: 发布人:wangqing   初审:wangqing    终审:wangqing 日期:2018-01-29浏览:

【新闻中心讯】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1月25日,教育部在京召开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启动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设立分会场,党委委员、副院长汪芳启率教务处(评建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孙尧主持会议。陈宝生指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教育战线要深刻认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的基础,要努力实现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和专业化建设,开启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新征程。陈宝生强调,各地各高校要将师范类专业认证作为突破口,重塑体系、落实保障、提高质量,推进教师教育振兴发展;要画好施工图,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推进“十大行动”,寻求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要建好“老字号”,发挥师范院校主体作用,办好一批高水平师范专业,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师教育体系;要打好“一流牌”,打造一流教师教育,逐步提升教师培养规格,提高师范生生源质量,培养适应未来教育变革的新型教师;要守好生命线,实施师范专业认证制度,建立认证标准,实施一流标尺“量”、质量三级“跳”、阳光认证“晒”。

  孙尧要求,要深刻领会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的重大意义,抓好抓实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做好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牢牢把握教师教育新方向,回应教师教育面临新挑战,努力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老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会上,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陈宝生为专家委员会委员现场颁发聘书。教师工作司司长王定华对师范专业认证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悉,2014年12月起,教育部在江苏、广西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明确试点任务、试点内容和工作要求,2016年12月,试点工作如期完成,2017年11月8日,教育部正式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认证工作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质量持续改进”的理念,坚持“分级分类、特色发展、追求卓越”的定位,坚持“统一体系、学校申请、省部协同”的办法。认证标准分为三级,覆盖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三类专业。第一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要求监测,包括15个专业办学核心数据监测指标,旨在促进各地各校加强师范类专业基本建设;第二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合格标准认证,以定性指标为主,旨在引导各地各校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保证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第三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卓越标准认证,旨在以评促强、追求卓越,打造一流质量标杆。其中,第二、三级认证从践行师德、学会教学、学会育人、学会发展等4个方面凝炼教师核心能力素质,指标体系由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和学生发展等8个一级指标和若干二级指标构成,引导教师培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师范毕业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奠定扎实基础。教育部要求,各省市区要根据《办法》制定实施方案,分步推进师范专业认证工作。

  教师教育是我校传统与优势,学校现有18个师范专业分布在13个学院,全日制师范生占比约31%。根据省师范专业认证工作统筹安排,我校相关师范专业将陆续接受专业认证。

 
 
 

  来源: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