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讯】
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讲话精神,鼓励学校科研工作者把握形势、主动出击,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勇做新时代科技创新的排头兵,更好地投身于科技强校、强省、强国建设,自2019年成功更名大学、召开第一次党代会以来,学校科研工作在融入国家创新体系、深度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中,不断更新工作观念,及时启动制度修订,逐步完善制度建设,努力促进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社会服务的协同发展,为推动学校内涵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为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助力添彩。
及时启动制度修订,率先推进制度出台。制度供给是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推动力,科学规范的制度建设是科研工作高效有序运行的基本保障。学校坚持传承、改革、创新思路,以更名大学、第一次党代会召开为契机,以高水平大学建设“131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导向,不断强化顶层设计,积极谋划科研制度改革创新,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部委相关文件政策精神,率先启动系列科研文件制度修订工作,不断完善健全科研评价体系和奖励机制,分批次修订出台省部级科研机构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以及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等科研制度14份,废止科研制度2份,有力配合了学校制度体系完善工作,实现了激励前拉和考核后推的双重合力,为科研任务完成和科研目标实现提供了关键的制度保障。
多方开展制度调研,深度谋划制度设计。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系列科研制度修订关系到学校广大科研工作者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未来发展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因此从筹划起草、分类制定、征求意见到修改完善等各个环节,学校不仅密切关注上级文件精神,及时融入最新政策要求,还始终将制度修订与学校未来发展以及科研工作者的需求结合起来,对系列科研制度的总体框架、具体条款和各种细节进行反复推敲打磨,由分管校领导带队赴学院走访调研,主持召开教授博士代表座谈会、科研管理人员专题研讨会、线上意见征求会等,多方面、广渠道征求修订建议,不同形式地听取各学院教师意见,并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予以充分吸纳,使之更加符合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客观需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科研工作者的实际需要,确保制度修订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推进管理重心下移,激发学院科研活力。为提高学院科研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校在科研制度修订中着力深化科研“放管服”改革,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创新服务理念和方式,简化和优化服务流程,推进管理重心下移,扩大学院科研自主权,持续激发学院发展的内生动力,让学院从科研管理实体转变为科研管理主体,自主负责校内科研项目推荐评审、科研经费使用与审批、学术论坛组织开展、产学研合作攻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研创新团队遴选组建以及学风建设宣传教育等科研活动,明确学校与学院的责任清单和权力边界,以落实学院办学主体地位为着力点,以提升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支撑点,坚持放管结合、责权利相统一、激励与约束相对应,建立学校宏观管理、学院自主运行、责权利明晰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机制,持续激发学院科研活力,全面提升校院两级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提供制度支撑。
鼓励优质成果产出,助力高水平大学建设。为加大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力度,让教师科研工作更有获得感,学校完善出台《阜阳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全面覆盖科研获奖、项目攻关、队伍建设等各类成果,以多元成果、各级奖项、纵向课题、机构评优为分类奖励标准,奖励各方面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高规格奖励高质量成果,提高奖优力度,重奖国家和教育部奖项以及国家基金项目,调动科研积极性,激发科研创造力和创新活力,真正发挥科研奖励的激励作用;修订出台《阜阳师范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鼓励教师通过不同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并将成果转移转化收益的90%分配给完成团队或个人,转移转化业绩可作为考核评优的基本依据,真正做到让政策落地,让教师受益,充分调动各种创新力量,激励教师以最大的热情投入到科技创新、社会服务中去,确保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取得实效。
深化科研管理制度改革,是学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环节,是高水平大学建设、第一次党代会“131计划”的重要目标任务。在科研政策的引领和导向下,学校科研工作将按照第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应用基础研究,突出关键共性技术,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激活科研活力,努力构建科技创新体系,为建设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撰稿:许鹤 部门审核:张丙开 宣传部初审:李守远 终审:张建)
来源: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