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人:   初审:    终审: 日期:2021-04-21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劳动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5月4日(星期二)的课程调至4月25日(星期日)进行,5月5日(星期三)的课程调至5月8日(星期六)进行。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人员管理,及时掌握师生员工的健康和流动信息,认真执行“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要认真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遇有突发事件要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学生管理和后勤、保卫部门要认真做好假期在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校园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师生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遵守学校及属地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妥善安排好工作生活,减少外出和流动,避免人员聚集。

    3.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和专人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各单位各部门值班表于4月26日上午下班前报至校党政办公室(正行楼1225室)。

校党政办公室值班电话:2596233,保卫处值班电话:2561110。

    特此通知。


校党政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