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吕秋颍     2010-07-09     

人字〔2010〕10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教秘人〔2010〕111号)和安徽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2010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的通知》(安培〔2010〕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0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前培训的范围

2010年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包括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高校博士毕业研究生),以及去年参加岗前培训学习平时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新补充的非教学系列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的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可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

二、培训方式与内容

1.培训方式:采取校内集中授课、专题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学与集中授课辅导的内容、学时按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的规定执行。

2.培训内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教学科研方法论》等5门课程;人事、教学、科研等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教学观摩、典型报告、专题讲座和课堂示范教学等。

三、相关规定

1.请各单位、各部门妥善安排好教师参加岗前培训期间的教学和其他任务,确保岗前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培训的教师应当积极参加学校和省教育厅组织的培训和考试,并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优异的成绩完成培训任务。

2.岗前培训的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职务聘任的依据,因此,参加培训的教师应当争取一次性拿到"合格证书"。为保证培训质量,累计缺课超过30课时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必须重新培训方可参加考试,重新培训者一律费用自理。

3.2010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实行结业考试与平时成绩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岗前培训成绩。结业考试成绩占70%,平时考核成绩占30%。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同时达到各自权重的60%以上,方可认定合格。

4.根据省厅文件规定,培训费每人200元,考试及办证费每位学员80元,补考每门课程20元,教材费按规定收取。阜阳师范学院教师培训费由学校承担,教材费、考试办证费及补考费由个人交财务处;其他学校学员的所有费用统一收齐后安排专人交阜阳师范学院财务处,之后凭收款凭证到人事处师资科办理培训手续。

四、时间安排

1.参加培训的学员于9月1日—3日到人事处师资科报到,并领取课程表和购买教材。参加培训的教师交两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背面写上姓名),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的教师,需提供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2.9月12日,岗前培训正式开始(具体安排详见"阜阳师范学院2010年新进教师岗前培训班课程表")。

3.结业考试时间拟于2010年12月份举行,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安徽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相关文件另行通知。

阜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高级职称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有关职称评审文件的通知

关闭

通知公告更多 >>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