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公告

 李天宝      2018-09-17      

按照学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修订)》(院党字〔2009〕46号)和《处级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试行)》(校党〔2015〕26号)等相关规定,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干离审〔2018〕01号和干中审〔2018〕01号委托书精神,校审计处于2018年7月3日成立审计组,对校党委组织部原部长李健、教务处原处长时伟、人事处原处长张宏、团委原书记张建等4位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研究生处处长房正宏、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院长盛良全等2位同志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请学校相关部门和教职工给予支持配合,实事求是、公正负责地提供信息和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2595175

电子邮箱:sjc@fync.edu.cn

特此公告

审计处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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