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阜阳师范大学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等制度规定,并经学校党委审计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原学生工作处处长檀竹茂等19位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审计内容
被审计19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必要时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具体名单及任职情况见附件。
二、现场审计时间
2021年7月20日至8月20日
三、审计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四、审计地点
西湖校区正行楼213室
五、审计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8-2596164
电子邮箱:sjc@fynu.edu.cn
审计期间,如有对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方面情况的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同时,欢迎广大教职工对审计组的工作进行监督。
特此公示。
2021年内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名单.pdf
审计组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