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内部审计监督全覆盖实施意见(试行)

 陶培育      2020-12-01      

为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实现对学校管理的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全覆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依法依规审计,加大审计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发挥审计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全面改革、防控办学风险、提高资金成效、规范内管干部权力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作用,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学校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范围,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宽领域、多维度、立体式审计监督覆盖体系,实现审计领域、审计对象、审计时间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二、审计领域全覆盖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全覆盖。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精神,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围绕中央、省以及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的措施制定、执行进度和执行效果等,及时反映存在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着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实施、重大政策措施落地、重大项目平台建设、重点资金及时到位,进一步促进“放管服”改革、促进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地生效,促进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

2、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审计全覆盖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年度审计全覆盖制度的通知》 等要求,开展学校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审计。审计分为校本级和二级单位两个级次。学校层级审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二级单位层级审计(一支笔审计)有计划轮流开展。重点关注学校经济决策、预算收入、票据使用、预算支出、往来资金、科研经费、基本建设与政府采购、内部收入分配制度、资金管理、资产(资源)管理、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绩效、对外投资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以前年度审计问题整改等。

3、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根据《安徽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实施办法(实行)》等规定,开展

学校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全面覆盖、分类管理、突出重点、党政同审”要求,坚持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以任期内审计为主。根据领导干部岗位性质、履行经济责任重要程度、管理资金资产资源规模等因素,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和审计周期。重点关注领导干部推动本单位本部门高质量发展情况,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和和学校决策部署情况,履行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职责情况,领导干部落实廉洁规定等情况。

4、基建与修缮项目审计全覆盖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本级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开展基建和修缮项目审计,主要采取跟踪审计和竣工造价决算审计方式。依据施工合同约定和工程管理需要,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一般项目实施竣工造价决算审计。重大基建投资项目跟踪审计,重点关注项目立项、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施工招标文件、合同签订与执行、工程变更与签证,工程竣工结算等情况,督促基建与修缮工程按期履约,提高建设资金效益。

5、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全覆盖

根据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通知》等要求,按照“职责明晰、权责匹配、讲求绩效、失责追究”原则,开展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结合资金重要程度、社会关注度高低、资金规模大小等因素,对专项资金实行分类管理,开展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专项审计调查) ,确保所有专项资金(含科研项目资金)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围绕专项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过程,重点关注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性、专项活动业务的真实性、专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绩效性等。

6、内部控制审计全覆盖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安徽省高校内部控制制度操作规程》等规定,加强对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开展内部控制审计,重点关注内部控制设计科学性、合规性,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情况。通过审计发现内部控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合理保证学校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三、审计对象全覆盖

对所有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内管干部实行审计监督,做到应审尽审。统筹实现学校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适应审计全覆盖要求,摸清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底数,科学编制中长期审计项目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年度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确保在全面审计基础上,实现有深度、有重点、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

四、审计时间全覆盖

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经济体检”功能,关口前移,积极推动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全过程审计转变,实现对领导干部应审职务全任期、公共资金运行全过程、项目建设全流程的审计全覆盖。

五、保障机制

1、强化审计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党委审计委员会,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机制,支持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将审计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定期不定期听取内审工作报告和整改报告。

2、强化审计资源整合。加大审计资源整合力度,统筹运用内审和外审资源,建立以内部审计为基础、国家审计为指导、社会审计为补充的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融合性、一体化审计,努力实现“一审多项” “一审多果” “一果多用”,提高审计整体效能。

3、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加大审计公开和结果通报力度,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力度,坚持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监察、党委巡查、追责问责相结合,强化审计结果在干部管理和综合考核中的运用,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强化内审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审计政治站位,强化审计政治责任,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内审队伍。瞄准全覆盖需求,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内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

六、附则

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校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处负责解释。

202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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