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2    来源:阜阳师范学院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对于改善农村干部队伍结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优秀后备人才,具有长远战略意义。根据《关于印发< 安徽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15〕22号)文件精神,我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做好我校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数量

全省共选聘大学生村官1200名左右。其中,面向国家985、211重点院校毕业生择优选聘200名左右;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00名(见附件,其中,各市选聘计划数按男、女性别各占50%分配),注重向31个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和片区县建档立卡贫困村、美好乡村建设任务村倾斜。县(市、区)选聘计划自下而上申报,由各市根据实际统一分配。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面试、驻村见习、考核、体检等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等方式确定人选。我校毕业生通过公开选聘方式参加。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的基本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有理想抱负、热爱基层,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心健康;

(二)年龄为27周岁以下(1987年5月5日以后出生),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为24周岁以下(1990年5月5日以后出生);

(三)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学生干部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历届毕业生和安徽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大学生村官任职、聘期和相关政策待遇

(一)大学生村官任职

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回原籍所在县(市、区)的村任职。

新聘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根据工作需要,可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或村团组织、妇联组织负责人等职务。

(二)大学生村官聘期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一个聘期为3年。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不再续聘的,可自主择业。

(三)大学生村官相关政策待遇

我省规定,聘期内大学生村官享受的主要政策待遇有五个方面。

1.经济待遇。新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比照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提高。其中,中央财政每人每年给予补助1.5万元,省级财政每人每年给予补助1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解决。聘期满3年后,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除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还可以根据工作实绩和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享受同级村干部绩效补贴。此外,中央财政还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在村任职期间,我们还为大学生村官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等。

2.考录公务员和选调生。我省规定,经过1至2年,面向大学生村官录用选调生的比例达到当年选调生录用计划的70%以上,逐步实现选调生与大学生村官工作并轨;经过3至5年,面向聘期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定向考录公务员计划单列,一般应达到当年录用计划的15%左右。

3.招聘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有编制、岗位空缺且工作需要的前提下,除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专业限制的岗位之外,对任满1个聘期、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可以县(市、区)为单位,直接补充进入乡镇事业单位;对任满1个聘期、考核为优秀等次或任满2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简化程序择优招聘为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各地还结合实际拿出一定比例面向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

4.加分政策。每年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在村任职2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凭省选聘办颁发的大学生村官证书或县级以上组织部门证明材料,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在村工作表现良好、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5.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自2010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执行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的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2年(含2年)以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代偿资助贷款本金的60%;对任职满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代偿资助贷款本金的40%和全部个人自付利息。另外,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中央财政补偿和代偿。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村官选聘的组织、宣传发动、报名与资格初审等工作。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六、选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选聘工作自4月开始,至8月中旬结束。具体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

校党委组织部、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团委等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村官选聘的宣传工作,将此纳入近期重要议事日程,在单位网站主页显著位置发布2015年选聘公告,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做好宣传工作。

各学院要以毕业班级为单位召开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专题会议,使广大毕业生明确选聘数量、选聘方式、选聘条件、政策待遇、选聘工作时间和程序等,激发广大毕业生投身农村就业创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对于已经离校的毕业生,要明确专人,想方设法通过有效途径确保联系到他们,做到宣传发动工作覆盖到每一位毕业生。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皖籍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原籍所在的省辖市,原则上实行定向报名。外省籍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每人限报一个省辖市。

报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上进行。公开选聘报名时间:5月5日9:00至5月13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登录网站进入“公务员与事业单位考试服务平台”,选择“安徽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专题”后,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并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如填写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公开选聘资格初审时间:5月6日至5月15日。学校选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我校应届和历届毕业生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要求,我校毕业生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要到学校选聘工作办公室进行备案,并进行资格审查。学校选聘工作办公室在学生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党员证明或学生干部证明或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历届毕业生须提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党员证明信等。

3.网上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2日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公开选聘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16日16:00前按要求在网上缴纳40元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为自行放弃。缴费后于5月27日至29日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5月29日至5月31日,由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参照“公务员考试减免笔试费用”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分类遴选

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毕业生按以下程序进行。

1.笔试。笔试时间为5月30日上午8:30—11:00,省里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笔试后,分省辖市按1:1.5的比例,按性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资格复审和确认。面试前两天,各省辖市根据政策规定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和确认。历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党员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党员、学生干部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受表彰的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安徽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及逾期未办理资格复审和确认手续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和确认。

3.面试。面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各市分别组织实施。面试按性别分组分别进行;面试后, 按1: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按性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各省辖市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间为7月上旬。体检对象为驻村见习考核称职以上的,以及通过公开选聘面试的毕业生。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参加体检人员须按照各市有关规定缴纳体检费,待正式签订大学生村官聘用协议后,由市选聘办统一退还。未正式签订大学生村官聘用协议的,不退还体检费。

体检合格后,由各市选聘办统一组织填报志愿任职地所在的县(市、区),并根据县(市、区)需求情况,考生个人志愿、考试成绩及籍贯等统筹安排。

(五)确定聘用对象

7月下旬,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上报本市拟聘用人员名单,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聘用对象,并在安徽大学生村官园地、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安徽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天。

(六)培训上岗

8月上中旬,以省辖市为单位集中举办新聘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班,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由各市选聘办通知。培训结束后,各市统一将大学生村官派送到县(市、区)。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正式聘任协议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省、市选聘办和相关网站的具体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

(一)省选聘办

政策咨询电话(省选聘办):0551-62609192;考务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院):0551-6345790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省选聘办电子邮箱:ahdxscgyd@126.com;

(二)校选聘办

学校选聘工作办公室设在校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236037)

办公地点:阜阳师范学院西湖校区综合楼917室

联 系 人:宋陶鹏

联系电话:0558—2593116

电子邮箱:46218902@qq.com

附件:全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公开选聘名额分配表

全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公开选聘名额分配表.doc

阜阳师范学院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