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档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09    来源:阜阳师范学院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浏览次数:

切实做好我校2015届毕业生档案的收集、整理、转递和管理等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高校毕业生档案中的重要材料之一,请指导毕业生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见附件1),确保填写认真细致,信息准确无误。

二、毕业生档案转递

招生就业处学生档案室将对2015届毕业生的档案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在毕业派遣后一个月集中转递至毕业生报到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的档案按照协议上的档案接收信息转递;未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的档案发回至该生生源地县级以上教育局、人社局等部门;考取研究生的档案根据录取院校出具的调档函转递至录取院校。请各毕业班辅导员通知毕业生及时查询个人档案到达情况。

三、毕业生档案留存

(一)凡5月底前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档案发回至该生生源地,各位毕业生也可根据个人情况写出申请,将本人档案留存阜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已经正式签约的毕业生档案按规定一律不予留存。

(二)申请档案留存的程序如下:

1.毕业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档案留存原因;

2.毕业生所在班级辅导员审核并签署意见;

3.学院汇总填写《2015届毕业生申请档案留存登记表》,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2);

4.以学院为单位,将《2015届毕业生申请档案留存登记表》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6月15日前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学生档案室(西湖校区综合楼917),电子版发送至363509085@qq.com,逾期不予办理。

(三)凡申请留存的毕业生档案,将全部由阜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免收托管费。

(四)档案留存期间,毕业生如需调档,可凭报到证、调档函等有效证件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期间到阜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档案转递手续。阜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阜阳市人才大楼三楼(市政府西50米)

邮政编码:236032

办公电话:0558—2290015

传真电话:0558—2298011

部门网址:http://www.fyrc.cn

电子邮箱:ahfyyy@163.com

四、如有学生档案管理的其他事宜,请与招生就业处学生档案室联系,联系电话:2596248

附件: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

2.2015届毕业生申请档案留存登记表

附件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doc附件2:2015届毕业生申请档案留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