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夏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23-06-10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安委办〔20235号)及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办函〔202348号)等文件要求,围绕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的“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日常监管,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实验室安全风险专项整治。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夏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在常规检查基础上,结合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本次检查突出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分级分类管理落实情况。本次检查将依据《阜阳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实验实训〔202024号)和《关于公布2023年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的通知》(实验实训〔20234号)文件中实验室相关信息,学校重点核查“高危险”风险等级实验室危险源及日常检查材料归档情况,同时抽查部分“危险”风险等级实验室。

2.危化品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实验室危化品安全,包括危化品采购、入库、领用等环节管理和材料归档情况,相关学院暂存库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3.生物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实验动物购置、饲养、防护措施、应急预案等环节管理情况。

4.用水用电安全。进入夏季,电气、火灾等领域进入事故多发易发期,全面排查实验室是否存在线路老化、非国标排插、超负荷用电,特别是集中供电的高温实验室及大功率设备,大型精密仪器配备的不间断电源是否需要维护。检查确认各消防栓是否有水,冷凝水管是否存在老化现象,实验室是否存在漏水隐患。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方式。

1.单位自查2023610日—616日)

请各学院结合实验室情况,针对检查内容开展单位自查工作,并于619日(周一)11:00点之前将《阜阳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单位自查表》(请从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使用)提交至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实验室安全技术科(正行楼1111室),电子版发至 sysx@fynu.edu.cn. 联系人:张文保,电话:2596386

2.学校抽查2023620日—625日)

学校从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基建处、后勤集团、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技术工作组,提前半天通知,到各学院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和相关单位要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安全责任落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规避风险能力。

2.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以此次全面检查为契机,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工作及时排除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3.学校检查期间,被检查学院(含科研平台)要打开所有实验室门,检查组将全方位、无遗漏检查实验室,并对安全隐患点进行拍照记录。



阜阳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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